欧典(中国)有限公司20日晚承认和中国消费者开了一个“国际玩笑”,但这个玩笑开得未免太“沉重”了:让欧典所谓“百年品牌”声誉扫地;让买过欧典地板的消费者惴惴不安;让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不得不反思……
“明明是本土企业却要通过‘借牌’生存,欧典事件其实暴露出的问题很多:企业诚信还要呼唤、行政监管力度仍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对记者说,有些企业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不惜背弃诚信原则,甚至捏造“品牌”搞虚假宣传,但国内企业靠“借牌”生存的远不止欧典一家。
3·15标志:消费者维权的“武器”
在欧典的“德国血统”遭到质疑的时候,很多消费者纳闷了,欧典地板是我国地板行业连续六年获得“3·15”标志认证的企业,难道“3·15”标志也有水分?
“‘3·15’标志不是产品质量的保证和企业行为的承诺,而是消费者协会通过合同约定要求使用‘3·15’标志的企业承诺在消费者和企业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服从中消协的调解,所以‘3·15’标志并不承诺产品质量没有问题。”邱宝昌对记者说。
“对那些违法企业,不仅要追究行政责任,还要追究民事责任,但在中国,消费者维权的道路还很漫长,单个的消费者往往因时间、精力、经济成本太高而放弃诉讼,在集团诉讼还不能成规模的时候,消费者的无奈和退缩往往助长企业的违法‘热情’。”邱宝昌说。
“四年前,香武仕被曝光,结果相关部门处理得很‘低调’,到后来就不了了之了,现在欧典事件会不会再沸沸扬扬一阵也不了了之呢?”一位消费者担忧地对记者说,“现在消费者已经对欧典的虚假宣传深恶痛绝并纷纷声讨,但声讨之后又怎么办呢?”(本文为原文节选)
(编辑: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