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伴随着国际、国内足球产业的蓬勃发展,赌球———一种新兴的赌博方式也逐渐兴起。赌球到底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条文,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法律制裁,为此,记者采访了著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杨东明先生。
杨教授指出,赌博是指以钱和物下注获取输赢的行为,赌球则是以足球比赛的结果作为输赢的评判手段,因此它的构成要件已经符合了赌博的要求,所以可以认定赌球是一种新型的赌博方式。
既然赌球是一种赌博的行为,它就应该按照赌博的处理方式对待。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赌博或者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将受到处15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这只是对参与赌球人员的制裁,但如果是赌球的组织者,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编辑:胡曼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