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925年8月29日《广州民国日报》文章
“唔食得猪”是对性的一种避讳的说法。广州人娶新媳妇,新婚第二天,叫做三朝,新娘要入厨房煎粉团(俗叫薄撑),然后回娘家。是日,男家须备办许多烧猪,送到女家,证明对婚姻满意,新娘是贞洁的。如果“唔食得猪”则是对女方贞洁表示怀疑。旧时广州人嫁女,直到男方送来烧腊,才算放心。
有这样一件事:男家告官,要求新妇家赔偿,理由是“唔食得猪”。解决纠纷的官是是外省来的,不懂“唔食得猪”是何意,就说男方不对,女方“食得烧猪”,且“差人买回”验证,直到男方把意思讲清楚,才恍然大悟。
采访发现:北方人不懂“唔食得猪”差点闹了笑话。可见南北两地语言差异。再如北方话中“球”字、“蛋”字比较忌讳,很少出现在人名或者店招中,而在广州却不讲究,很多人名或者店名中有球字。广州人为忌讳血,把猪血叫猪红,在北方却完全没有这样的讲究。
(编辑:王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