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充电对沪上白领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可是动辄上万的培训费用,一旦交钱,明明签订好的合同就开始“变味”。据了解,2005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教育培训服务投诉比上一年同期增长70.2%;上海市消协更是在去年专门发布了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警惕教育培训的诈骗。那么,求学者如何识别招生陷阱,并学会自我维权?为此,记者采访了教育培训界资深人士上海英豪国际集团总经理盛天成,以及法律界专业人士经纬律师事务所唐继红律师。
陷阱一:“自由”选课不自由
“外教小班教学,学员能自由选择培训时间”,这是培训机构招生人员说服学员报名时的常用招数。可实际上,合同签订后,究竟要多久才能等到学员中意的小班课程,却并不是由学员说了算。因为每家培训机构的师资都是有限的,特别是外教,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排到一次最有诱惑力的小班课程,而不是像招生人员推荐课程时说的那样“可以自由选择培训时间”。
对策:学员在签订培训合同时,要请培训机构标注清楚:轮一次课程要间隔多长时间;如果不能保证,培训机构该如何补偿或者该负什么责任等。
陷阱二:费用优惠尺度不一
培训机构通常都有“本月优惠”、“教材优惠”等活动,这是公开的报价或者折扣,但就实际情况来看,招生人员还有一个自己掌握的优惠尺度,例如,9折之外还有88折等。如果求学者有急于就读的表现,那么招生人员往往给的是“市场价”,而不会轻易动用自己手中的优惠特权。而当学员入学后发现自己支付的价格比别人高时,为时已晚。
对策:不管招生人员如何“掏心掏肺”地给你优惠,也要请他在培训合同中加上一条“保证价格最低”。此外,在预先支付一部分学费后,不要忘记在合同中注明“保留将来续报优惠价格的权利”,从而真正享受机构的费用优惠。
陷阱三:重读承诺徒有虚名
培训效果是求学者选择培训机构、课程时关注的重点,因此,为吸引生源,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大多会有类似“不满意可重读”的承诺。但在商业化运作中,社会力量办学追求利益最大化,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培训机构肯定是希望学员尽快结束课程,以空出教师和场地资源。一方面想招生,另一方面又不想被套牢,所以机构在做出类似承诺时往往含糊其词,有的甚至只是口头承诺。
对策:对于培训机构的承诺,学员应要求有书面保证。例如,在合同中明示培训承诺,以及如果学员在求学过程中发现培训效果与广告中大相径庭,机构将采取何种补偿办法;如果学员在合同到期之后没有达到相应的目标,机构如何延长学习时间等。
陷阱四:各项费用含糊不清
在目前的培训市场上,机构收费“打闷包”的现象不在少数。学员缴的是总的费用,至于里面是否包含教材费用、证书费用、考试费用、补考费用等,机构没有一一明确表示出来,而且,开学后又以某种理由突然要求再收取一笔费用,打乱了学员的培训费用预算,处于骑虎难下的状况。
对策:培训机构大多“先买单后消费”,对此,学员一方面应要求机构在合同中一一列清收费名称;另一方面建议学员向培训机构申请分段收费的办法,按照级别和机构商议一种合理的付费办法,以便灵活应对今后学习过程中的各种变化。
陷阱五:额外服务享受不到
求学者在报名咨询时,机构招生人员往往会承诺提供更多的额外服务,例如,定期举办活动;提供附加值非常高的学习邮件;有问题可以投诉等。但实际上,真正能说到做到的机构并不多,有的机构虽然提供了额外服务,但服务内容、质量都不尽如人意。
对策:虽然是额外服务,但一样可以要求机构在合同中明确下来,有一个书面保证。此外,额外的培训服务也一样要有量化指标,例如,多长时间举办定期的俱乐部活动、投诉答复的周期多长、学习资料多长时间发送一次等。
陷阱六:转读课程需要付费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现在很多培训机构在招生时都宣称,学员可以中断课程甚至转读课程。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旦学员提出类似要求,往往都需要向机构支付额外费用。机构的解释是,新老学员的基础并不一样,转读课程需要过渡,因此支付一定费用很正常。其实,虽然培训课程或级别不同,但机构的运营成本相差甚微,因此,收取额外费用是不合理的。
对策:学员一定要看清合同的条款,尤其是关于课程取消规定、冻结规定、转让规定、退费规定等,若是在合同书里面没有明确体现,将来出现问题时就比较麻烦。尤其是遭遇自己出国、工作异地调动、生病等一些不可抗的外界因素,要在合同中明确,不够算作学员的违约行为,需要机构配合解决。
陷阱七:培训机构名不副实
不少求学者在选择培训项目、机构时,往往喜欢洋机构、洋证书。一些培训机构于是投其所好,在招生时对名称和机构背景闪烁其辞,有的夸口自己有“海外血统”,有的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让学员误以为是国外投资的教学机构。
对策:学员在签署合同书之前,一定要明确合同的主体,看看是否就是办学资质证明上的主体。此外,即便是机构真有海外背景,也要了解清楚国外合作机构的权威性和办学实力,以及教学参与程度。
编辑: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