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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近日,“大眼睛”苏明娟致信中国青少年基金会,诚恳地请求自行退出中国青基会对她的捐助计划,希望“将这笔钱用在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作为希望工程的形象大使,苏明娟一直是传媒关注的人物,在接受希望工程11年的捐助之后,主动请求停止对她的捐助,赢得了高度的赞誉,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深度的思考。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对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也在关注并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比她幸运的多,比她懂事的少”
媒体报道称,苏明娟回顾多年的求学历程,深感自己的幸运和希望工程事业的神圣。于是,她诚恳地向中国青基会提出:请求停止中国青基会对作为“希望之星”的她所给予的在大学期间的相关资助,将这部分钱转给更多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苏明娟在信中写道:“多年来,我受希望工程的关怀和帮助,实现了自己的大学梦。进入大学后,我应当学会自立自强,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完成学业。而这笔捐助款应当用到更需要它的贫困学生身上。”
苏明娟十分恳切地说:“当年是解海龙叔叔的镜头选择了我,从而改变了我的人生。进入大学的我应当靠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业,将来还要回报社会。我只是希望工程的一个个体,希望大家能关注千千万万和我一样的贫困学生。”她表示,现在除了学习外,自己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同时还担任了安徽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组织部的副部长。她很想通过做家教或其它社会实践活动来锻炼自己,实现自我。
与“大眼睛”不同,有接受捐助的对象一味依赖,甚至靠捐助生活,社会关爱竟然养出了懒人养出了闲人养出了庸人。
因此,“大眼睛”停止资助的请求首先在互联网上博得了一片叫好声:“好!她的眼睛始终是明亮的!”、“好样的,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大学生!”、“你不仅幸运,而且懂事,相信你会更出色!”人们普遍认为,“大眼睛”的请求是自尊自强的决定,“在自己处在困境中时,接受社会的援助是正确的。在自己处境得到改善,主动谢绝社会的援助,打算依靠自力更生来进一步提升自己,说明社会当初的关心已在这个女大学生身上收到了效果”。
当这个消息在社会上传开之后,苏明娟引来了更多关注也赢得了更多赞誉。记者的不少受访对象认为,“大眼睛”的请求是理智之举成熟之举:比她幸运的多,比她懂事的少。
“她承受的是比贫困更沉重的压力”
在赞扬“大眼睛”时,记者注意到,人们普遍使用了“自尊”这个字眼。在许多人看来,苏明娟主动提出不再接受资助,是为了维护自尊,走向独立。
“苏明娟确实是靠爱心支持一点点走到现在的,但不能老把她定格在卑小、感恩的位置。她还要和同学相处和周围的人相处,她有自己的尊严和生活。”北京广播学院播音系二年级一位姓陈的女同学说,“可是,大家都认为她欠了全社会一个人情!她承受的是比贫困更沉重的压力!”
“捐助者并不需要受助者感恩戴德,倒是媒体和组织单位甚至一些局外人,把爱心搞成恶心。”这位同学说,组织单位大张旗鼓地宣扬谁谁谁得到了资助,而在媒体的镜头前,受助者都是一脸感激,都要狠表决心,“难道他们不知道,让别人用自尊来换取施予是很残忍的吗?!”
这位女学生甚至还举出中学时身边的例子说,接受了捐赠,就失去了平等,再怎么优秀怎么出色,都是别人“赏赐”的,“其实,除了家境好坏,还有什么不一样呢?”
正是因为这样,很多贫困家庭宁愿不让孩子上学也不愿意接受捐赠。正如网友“tuzi669”所说的那样:说真的,我的家庭也是非常困难,但是,我不希望靠别人的施舍来完成我的学业,这会对我的自尊心造成伤害。
“苏明娟当年接受捐赠是身不由己。她幼小,家境贫寒,社会帮助和关爱是应该的。不能因此让她失却自尊和自我。”北京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表示,苏明娟在内心的最深处一定是记着社会对她的这份情感的,不过她现在要独立要自我要尊严,拒绝施恩,求得心理平衡,这是她人生道路上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这也提醒了我们的一些捐助者和组织单位,不要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事就不顾及受捐助者的感受。”这位专家表示,我们一定要最大限度地维护受助者的自尊,让他们感觉到接受捐助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必背那么重的思想包袱,只有这样,在他们日后回报社会时,也是爱心和真情的自然流露,而不是因为“我接受了,所以要回报”。
“受恩者可以拒绝索取,施恩者无权要求回报”
在“大眼睛”给青基会写信请求停止资助之前有一件事:10月19日,苏明娟代表安徽省参加一个全国性的文艺展演。演出结束苏明娟准备返校上课,有关单位希望她再留一天,她礼貌而坚决地回答:“不行,我要回去上课。”虽然苏明娟一再坚持,但最终还是又呆了两天。
因此有人猜测,“大眼睛”给青基会写信请求停止资助同这件事不无关联:在艰苦的环境里长大,苏明娟更知道读书的重要。但她从坚决地回答‘不行’”到终于屈服,表明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在起作用。这种力量就是来自社会的“报恩”思想。
因此在探讨过施恩与自尊之后,关于施恩与回报的争论又浪潮迭起。“我们这里有一个类似‘大眼睛姑娘’的人,老百姓培养她,一直到学业完成,可她,留学美国不回来了!真是伤透了我们的心!”通过这段话看得出来,人们对回报看得还是很重,这条留言和一条“努力吧,回报曾经帮助过你的人”的帖子,很快招来了不少的批驳。
不少的网上评论和社会公众都认为,在社会关爱中成长的苏明娟,用适当的方式回报社会,尽自己的力量为公益事业做点事,当在情理之中,但人的精力有限,社会活动太多势必影响学业。“显然,这同我们资助她好好学习、力争成为祖国栋梁的初衷是相违背的。”一位曾经在内蒙古采访雪灾、借钱捐助受灾失学儿童的北京记者说,“她首先要成材。成不了材她又拿什么来回报社会呢?”
但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中国传统又要她无时不刻不想着回报,只要有人召唤,就必须听从,否则就有“忘恩负义”之嫌。这位记者说,对回报期望太高,不讲究方式方法,甚至勉为其难,会让受助者承受太大负荷,对公益事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南方都市报》的一篇评论文章更是认为,从苏明娟的境遇我们应该反思传统的“报恩”思想。知恩图报应该提倡,这是美德,不可妄废。但是,必须弄清楚,一方面,报恩(包括什么时候报恩、采用什么方式报恩)是受恩者的自由,甚至不报恩也是受恩者的自由。另一方面,施恩者也不能要求接受恩惠的人必须有所回报,当你以慈善家的面目出现,就意味着已经放弃了索取的目的。
“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地省察和调整”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的疑问是针对希望工程的:有没有考虑过受助者的自尊会受到伤害?是不是在捐助过程中强调回报?会不会因为过于关注个人而忽略了群体?甚至有人说:如果希望工程连续十年帮助一个学生,那么它本身就失败了!十年呀,难道搞希望工程的人们除了给钱就没有别的办法去帮助这些困难的人们“脱贫”吗?
“希望工程实施十三年以来,在筹建校园、救助失学儿童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成果,因为时间不太长,不少的工作我们也是在摸着石头过河,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们总是不断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力争把工作做到更好。”11月5日,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主任陈淑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实施过程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工程也在关注并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陈淑惠主任首先强调说,希望工程实施公益项目及开展各项公益活动,首要关注的是群体而不是个体,否则,就失去了开展对青少年弱势群体扶助工作的意义。“但是,因为有个别受助者情况比较特殊,比如大眼睛苏明娟,社会关注度高,公众难免有偏爱。在这方面我们还要积极加强引导。”陈主任说。
“在实施最初的捐助后,我们也在想办法让受助者自己帮助自己走出困境。”陈主任介绍说,特别是近期以来,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做了不少的尝试,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最新的一例就是:10月底至11月初,部分“学子阳光”受助大学生自愿作为“希望工程志愿者”,在香山公园等地参加义卖活动,为希望工程无偿服务40小时。“受助大学生开阔了眼界,多了一份社会责任感。最重要的是,他们受人帮助也在帮助别人。”
在谈到受助人自尊心可能受到伤害时,希望工程也有了一些新的办法。陈主任举例说,今年8月,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牵头开展的“学子阳光结对资助公益活动”,申请资助的学生在填申报表时首先要填写的内容就是:你是否愿接受社会各界资助;个人资料是否愿意公开;你在得到资助后是否愿意无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请选择你希望参加的公益服务是:家教、敬老服务、公益机构指派工作等内容。“我们在宣传报道、选择宣传个例时,首先是尊重申报学生个人意愿。”
在结束采访时,陈淑惠主任表示,作为一个社会人,他得到社会的关爱,回报社会是理所应当的,但他有理由选择时机和方式。(编辑: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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