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规定,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满分值均为1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其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门选考科目”组成,当考生选考科目为两门时,考生成绩分别按不同科目组分别合成两个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
另外,2007年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成绩的评定实行等级制,满分为50分,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考生考试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如有志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政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英语口语,其他专业是否加考英语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编辑: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