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从2007年起,广东省将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实施高考新方案。近日,倍受关注的《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终于出台,其中体现出几大高考新变化:文理分科考试,分科划线;计分方式采用原始分; 录取中引入综合素质评价。
变化一:文理分家不可兼报
《实施办法》中规定,考生按文科类(含外语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进行分类报考。报考文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理科类,报考理科类的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报考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录取时分别按文科理科划定录取分数线。
高考新方案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考生按文科或理科分别选择考试科目,文科的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的为物理、化学、生物。其中在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选考1-2门选考科目,组成1-2个考试科目组。但需注意的是,文科类考生不能同时选考思想政治和地理,理科类考生不能同时选考物理和生物。
体育、音乐、美术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必考科目或理科类必考科目的基础上,选考体育术科;如兼报理科类或文科类专业时需选考理科类或文科类选考科目。
变化二:原始计分5科合成
《实施办法》规定,语文、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满分值均为150分。体育术科、音乐术科总分各为100分,美术术科总分为250分。
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其中,文科类、理科类考生总分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1门选考科目”组成,当考生选考科目为两门时,考生成绩分别按不同科目组分别合成两个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文化课总分按4科考试成绩合成,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术科成绩用原始分呈现。
另外,2007年普通高考英语口语成绩的评定实行等级制,满分为50分,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考生考试成绩获得满分值85%以上的为A级,获得满分值75-84%的为B级,获得满分值60-74%的为C级,获得满分值45-59%的为D级,满分值44%以下的为E级。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如有志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政治、外交学、外国语言文学类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加试英语口语,其他专业是否加考英语口语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变化三:设“选做题”灵活选答
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要求,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各科目在试卷形式和考试内容上将有所变动,如在语文、数学、化学、生物、地理、思想政治、历史等科目试卷上,会设置“选做题”,由考生选择答题。
据省考试中心专家介绍,“选做题”不是选择答或不答,而是考生在给出的两道备选题中选择其一做答。两道备选题的分值一样,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选修情况进行选择。“选做题”的比例不会超过10%,成绩记入总分。
变化四:综合素质评价引导素质教育
根据《实施办法》,高等学校录取时,需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中学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高中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或表现情况、获奖情况等等。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省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明确将综合素质评定列为高校招生参考,对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编辑: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