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选拔考生上高中,开始从单一的分数标准转向多元化的综合评价。这是广东最新出台的《关于200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透出的强烈信息。记者昨日(4月7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今年的高中招生将更高效地使用教育资源,公平选拔更多优秀的初中生上高中,每所省一级学校高中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5%。
省级“三好”学生可免试直升
优秀生不愁上不了名校。今年出台的高中招生政策对考生的考核范围更广,不仅包括了学业考试成绩,还要有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
政策规定,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直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
被评为地级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优先安排录取。
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等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考生,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地级市以上奖励的考生,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制定。
英语口语成绩可计入总分
“初中毕业班要认真完成教学计划,不得提早结束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的内容。”省教育厅强调,中招考试命题以广东省考试中心编印的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思想政治科外,中招考试内容要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材使用多样化的要求,不得指定某种教材为范围。体育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考生中考总成绩。
值得一提的是,省教育厅建议,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可在今年的中考中计入高中阶段招生总分,计分比例以占中考英语科成绩的10%—15%为宜,具体的尺度由各地级以上市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不能减计划扩招择校生
“学校不得任意削减计划内招生数,扩大计划外招生数。”省教育厅强调,为确保教育的公平性,高效地使用教育资源,公办普通高中必须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内的招生数,并按计划内招生数划定最低录取线。
按规定,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应按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省一级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5%,市一级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20%,县(区)一级学校每所不得超过本校当年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5%.各级公办普通高中计划外招生还应按所规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