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要将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原则、收费标准等,如实地体现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考生公布。对考生关心的学校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新办高校、独立学院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清楚,在宣传中如实告知考生,不得隐瞒、欺诈。
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把有关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原则向社会公布,并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办理录取手续。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级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
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妥善处理。
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
各高校投放的预留招生计划,一律按照教育部“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使用原则,一律不得点名录取,全部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学校对预留的招生计划及使用情况、照顾录取的考生名单,必须向社会公布。要坚决制止不法人员利用预留招生计划进行非法招生、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行为。所有公布的招生计划必须严格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有单独招生任务的高校,比如有保送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小语种招生、艺术单考单招任务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把有关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原则向社会公布,并对拟录取名单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后没有异议的,才办理录取手续。未经公示的名单一律不得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三侨生”、省级优秀学生、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体育尖子考生等,将全部在所在的中学进行公示。考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招生办公室反映,一经查实,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加分资格。
录取结束后,各高校必须公布录取名单,公布考生退档原因,公布各专业录取情况,包括专业录取最低分、录取考生志愿分布及分数情况。对公布后考生反映的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高校必须妥善处理。
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批准和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考生的学费、住宿费,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各种与招生录取相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禁向考生收取录取费、调档费、赞助费、专业调整费等。
直播
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计划及章程
各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录取时,必须按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及操作办法录取新生,必须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在专业生源不平衡时,高等学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在总计划内调整专业之间的计划数;生源总量不足时,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报名
考生报考时,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考生鉴定信息、高中毕业成绩及高考成绩信息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⑶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凡常住户口在广东省的居民不得在外省借考,非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得在广东省借考。考生需在省内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经借考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批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⑵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⑶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凡常住户口在广东省的居民不得在外省借考,非本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不得在广东省借考。考生需在省内异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经借考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批准。
体检
考生的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省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负责协调各体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省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负责协调各体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高等学校本、专科普通类专业(含外语专业,下同)的考试科目组由“3+综合+1”组成。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组规定如下……
志愿填报
本科各批次及专科高等学校录取后,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并组织相关高校进行第二次录取。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分四批录取,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按A、B两类院校,划分两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①提前批:需体检、军检的部队、公安院校(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兽医专业,各高校艺术专业。②第一批:重点院校(2005年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③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及本科院校设立的独立本科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其中一般本科院校参加A类院校录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参加B类院校录取。④第三批:专科院校。
考风考纪
各级招生部门要做好监考员的挑选和资格审查工作,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及其它有关的考试工作。
试卷雷同严重、考试管理松懈、违纪作弊现象严重的考场,取消定点考场资格。
评卷期间发现答卷雷同等违纪作弊行为的,经评卷教师认定后,违纪作弊考生由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省考试中心统一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结果。
试卷雷同严重、考试管理松懈、违纪作弊现象严重的考场,取消定点考场资格。
评卷期间发现答卷雷同等违纪作弊行为的,经评卷教师认定后,违纪作弊考生由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省考试中心统一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结果。
工作纪律
在招生工作中,严禁任何高等学校招收“计划外学生”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增加计划”、“赞助”、“定向”等名义“点招”和向考生乱收费,一旦发现,将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