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优秀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和2002、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个别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大学专科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符合边防检查职位要求;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考;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性在1.70以上,女性在1.60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符合《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要求;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当地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二、考生报名资格要求
1、200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个别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大学专科毕业生;
2、2002、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个别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大学专科毕业生;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总站的公务员职位;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所属九个总站代码
招考部门名称 招考部门代码
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1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2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3 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4 深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5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6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7 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8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69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将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一份,以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寄)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收件单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政治处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收 件 人:尹计芳、蓝胜军
邮政编码:100741
联系电话:010-65204201
传真电话:010-65122779
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 招警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编辑:湄)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