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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2004年从大学毕业生中招录人民警察招考简章及有关事项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4年优秀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和2002、2003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单位、户口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个别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大学专科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符合边防检查工作职位要求;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考;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性在1.70以上,女生在1.60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当地接收大学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3年10月18日——10月28日。
(二)报名办法:此次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见招考公告。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
三、招考部门和涉及专业
(一)招考部门: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直属的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海口、汕头九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共招录341名人民警察,均为B类职位。
(二)招考专业:涉及中文、法律、计算机、通信、外语类、经济类、管理类、文秘类等专业,各个总站具体招考人数、专业等情况,详见《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2004年招录人民警察计划表》和《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2004年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招考简章》。
四、面试等工作
面试(专业测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工作,根据笔试成绩,由公安部政治部和出入境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安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 招警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 来源:公安部网站
(编辑: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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