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上述禁令的出发点虽好,但理由却并不充分。
住学生宿舍是大学生的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义务,大学生有权放弃这种权利。不可否认,一些出租房在安全、治安、卫生等方面确实存在诸多问题,但这并不能成为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的充分理由。一些学生宿舍也并非完美无缺,学生宿舍里发生的偷盗甚至刑事案件也是时有耳闻,但我们并没有因此禁止大学生住宿舍。此外,大学生中的大多数都已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他们有权自行决定住在哪里,并且不应因为上大学就丧失这一权利。
大学生在校外租房的确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对此,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首先想到的是发一纸禁令,这至少说明其管理还不够“艺术化”,以为“一禁就灵”。孰不知,即使这一禁令合法有效,在现实中也难于不折不扣地执行。笔者以为,对大学生在校外租房这样的事,宜疏不宜堵——学校可以要求有租房意向的同学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说明,班主任或辅导员则应详细告知租房的利弊及应注意的问题。至于住学生宿舍还是去校外租房,还是让学生们自己决定的好。(编辑:林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