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曾经引起轩然大波的郭富城“桃色录像带”事件经过多次聆讯后,澳大利亚法院于9月初向当时偷拍郭富城的李戴维颁布正式禁令,禁止李戴维继续用这盘录像带或利用录像带进行翻录、贩卖或其他不法用途。同时法官要李戴维承担这场官司的一切费用。并赔偿当事人郭富城的律师费,估计赔偿超过300万港元。
所谓的“色情录像带”事件,是指去年(1999年)郭富城在澳大利亚一家酒店与一位名叫李戴维的小伙子的前女友亲热,据称整个过程都被拍了下来。郭富城一直担心会被曝光的被偷拍的“色情录像带”终于在去年年底被香港《壹周刊》登出一部分。但郭富城看到却松了一口气,因为上面的内容实在是“小儿科”。
从被公开的录像带画面上看到,郭富城一进酒店,就立刻脱鞋脱袜,与绯闻中女主角坐在沙发上聊天,至于“激情”的镜头,也无非是聊得起劲时将双脚搁在对方大腿上,以及用手摸摸对方大腿。
不过,这场桃色新闻的始作俑者李戴维声称郭富城开心得太早。他说:“既然郭富城开心,那就当成是我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好了。不过,将来如果有人把其他镜头登出来,你们就知道我不是在讲大话了。”
戴维此前一直向港台传媒兜售这盒“色情录像带”,但因为传媒的不合作,结果由最高价的5万澳元(约25万港币)跌至2万澳元(约10万港币),仍然卖不出去。最近他在澳大利亚声称,已将录像带卖给一位不认识的“刘先生”,并暗示,“刘先生”有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将更为“激情”的镜头交给传媒公开。
“桃色录像带”的女主角、戴维的前女友克里斯汀·杨也在今年年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那晚与郭富城缠绵的过程并没有你们想象的那么浪漫,简直没什么感觉。而且天王巨星原来连接吻都不会,没劲!克里斯汀此前一直未有足够的准备出来面对传媒。
郭富城对这盘录像带的担忧是显而易见的,这从他急匆匆地把戴维推上法庭便可见一斑。7月31日,在澳大利亚悉尼高等法院,郭富城申请禁制令禁止李戴维的偷拍录像带公开的官司正式展开。当天,两位当事人均没有出庭,郭富城方面的代表包括两名大律师、两名秘书和一名助手,阵容鼎盛,而李戴维方面则只有一名律师和一名助手。
控方首先重新提出申请禁制令的内容:1、禁止李戴维出售该偷拍录像带;2、禁止李戴维以翻印或复制该偷拍录像带内的任何内容,作出售或公开用途;3、禁止李戴维以出售郭富城隐私收取任何利益;4、要求取回录像带,成为此录像带惟一拥有人。庭讯历时约两个多小时,没有作出任何结论。
此后李戴维频频接受香港电视台的采访,表示自己一直是郭富城的忠实歌迷,并指责该次事件的起因全是因为当天郭富城在澳大利亚期间对他的女友有不轨之心,为了令郭富城“知错”,他才联络传媒“爆料”,并没有“勒索”的动机。而郭富城方面则坚持不作回应,只称此事已交由法庭判决。
9月14日,“郭富城桃色录像带事件”又有新发展!一名自称拥有该盘桃色录像带的刘姓男子给一家报社打电话,指上次公开的“摸大腿”录像带内容只属小儿科,更刺激的场面在后头。并称他已与台湾方面联络,扬言若“奥运之星”郭富城踏足澳大利亚,不答应与李戴维在官司上和解,便会将足本桃色录像带的内容作全程大公开!
随着去年年底郭富城的“桃色录像带”曝光,以及今年年初影带女主角克里斯汀公开接受采访后,郭富城曾表示公开录像带部分相片后,令他感到松一口气,而有关事件亦从此沉寂,未见有进一步消息。 正当以为一切雨过天晴,郭富城全身投入工作之际,刘姓男子突然出现,自称他便是拥有该盘郭富城桃色录像带的刘先生。
刘先生说:“我知道郭富城系‘奥运之星’,他去澳大利亚的话,我打算亲自去见他,同他谈跟戴维官司和解的事。其实我在几月前,曾经通过戴维的律师,向郭富城律师提出和解,但他到现在都全无反应。我看不过眼郭富城以金钱欺压戴维,如果官司真是和解不了,我将把全部录像带公开!到时大家就知道整个过程是什么样子。”
然而,9月初,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作出判决,郭富城胜诉,戴维被判赔300万港币。
虽然郭富城与戴维的官司已经完结,据知澳大利亚与香港方面的警方并不会因官司结束而罢休,两地的警方仍会继续侦查工作。香港记者就此事致电给正在陪郭富城在美国拉斯维加斯登台的经理人小美求证。小美承认郭富城已获澳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判决胜诉,这件事正式了结,她与郭富城将不会再就这件事作任何回应,也不想再提起这次可怕的遭遇。
至于戴维是否要负责超过300万港元的诉讼费及律师费?小美表示,虽然这起官司已经完结,但仍有小部分法律程序进行,依律师给予的意见,现在不便发表太多言论。关于戴维通过一位姓刘的男子,向郭富城发出最后通牒,要求郭富城庭外和解,否则将会公开录像带更精彩的内容一事,小美断然否认。她说:“第一,从来没接到这样的讯息,或任何有关此事的电话。第二,依我所知,录像带中不可能有其他传闻所讲的其他内容。”
编辑:陈谷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