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1989年3月1日
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了《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明确划定4种“少年儿童不宜观看”的影片,但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影院并未执行这一规定。
1999年
《拯救大兵瑞恩》的引进成为引起电影分级制讨论的导火索。
1999年3月
国家广电总局有关人士表示,电影局不会因为某些影片中出现了未成年人不宜看的内容就实行电影分级制度。
1999年下半年
有关专家就再次提出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电影分级制作为中长期的目标来发展实现。
2001年
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首次提出电影分级提案。
2003年2月
中影集团公司召开影视创作会议,导演冯小刚等8人提出了“中国电影必须建立分级制度”。
2003年3月
在第十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上,王兴东再次提交“中国电影产品分级”提案,在全国激起强烈反应。
2003年6月
广电总局给王兴东发来正式答复,表示正在对电影分级问题进行广泛调研,力争尽快制定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办法。
编辑: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