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被“炒”得纷纷扰扰的《激情燃烧的岁月》涉嫌侵权一案于昨日(26日)首次开庭。面对记者采访,《激情》一剧出品方之一———长安影视的总经理马建安开门见山地说:“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截断他们的炒作。”
据马建安讲,首次开庭主要是双方陈述各自的主张,列举证据。他们这一方的对策就是提出对方的起诉事实上不成立的原因。而对所谓两个作品有90多处“相同”的说法,他们认为那一方面是巧合,另一方面是电视剧的故事背景造成的。
马建安说律师现在要质疑的是对方的起诉权,因为对方根本就没有资格来告。即使这个案子成立,原告也应是邓一光。据知,九歌泰来的改编合同是2001年6月签订的,但是履行合同是在2001年10月,也就是说邓一光拿到钱是在2001年10月。而此时,《激情燃烧的岁月》已经在北京热播好长一段时间了。
编辑: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