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歌手红豆涉嫌猥亵未成年儿童事件披露后,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由于案情涉及未成年人,被猥亵儿童的具体情况依然不甚清晰。近日,记者本着求实的原则,对此案做了进一步追踪调查。
事件如何浮出水面
据了解,红豆曾于1998年至1999年任鸿红艺术公司副总经理,此间负责监管、指导北京某舞蹈学校学生舞蹈课程。红豆任教期间,以见明星、请吃饭、钓鱼为名,先后将6名男生带到家中或宾馆进行猥亵。某报曾报道,接到学生举报的老师立即向红豆的公司提出抗议,并在舞蹈室内悬一大牌:“红豆与狗不得入内”。但红豆并未收敛,反而自2000年4月至2001年6月,在家中和宾馆客房内多次猥亵儿童,严重时超出一般意义的猥亵,并掺杂了金钱交易。
获知事件后,校方领导于2001年9月8日到朝阳分局报案,接报后,公安方面成立了专案组,经多方调查取证,终于破获红豆猥亵儿童案,于2001年12月17日将红豆抓获,并于12月27日,由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律师慎言案情前景
北京宝鼎律师事务所的田力律师已正式接手“红豆涉嫌猥亵男童”一案,成为红豆的辩护律师。有报道称田律师认为红豆有可能会被无罪释放。为核实此消息,记者电话采访了田律师。田力律师说:“我没有说过红豆会被无罪释放。”至于审理后红豆最好的结局是什么?田律师谨慎地说:“我还未见过红豆本人,整个案情资料还没看到。结局是什么现在还不太好说。”对于红豆,田律师也只是说:“红豆现在状况还挺好。”
校方领导退避三舍
事件至今仍有一些疑点。从现有资料来看,红豆的此种行为发生在任职期间,校方已有所察觉,当时对其如何处罚?为何当时没有对其进行检举,而在2001年12月才向公安方面报案?另外整个事件都是在校外发生的,校方处于何种考虑而主动报案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校方领导。但对于记者的提问,学校方面避而不答,连连说:“无法透露。”
心理伤害更为可怕
红豆的行为是否与同性恋相同?
协和医院心理健康部的甄教授认为:现在很多人给同性恋翻案,说是个人隐私,但这是社会学的角度;心理学不这么看,仍认为这是性心理障碍。对于红豆事件,如果其在猥亵中性心理取向指向了同性,就是性心理异常。但变态心理的人也要负法律责任,与精神病人不一样。其次,对于儿童的伤害首先是心理伤害,这有时比肉体伤害还要严重。他们以后会失去对社会、对人的信任感,给他们留下的心理创伤是严重的。
所以,红豆的所作所为应该受到社会的、法律的谴责。
编辑: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