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又有两名香港歌星的歌曲被诉遭到盗版。日前,(香港)正东唱片有限公司向二中院起诉北京敦煌音像发行总公司第十二经营部和北京敦煌音像发行总公司共同侵权,并向他们索赔10万元。
(香港)正东唱片有限公司起诉称:于2003年1月17日在第一被告北京敦煌音像发行总公司第十二经营部处购得4种CD光盘,发现其中大量歌曲侵犯了原告的录音制作者权。4套CD全是双碟,彩封标分别为“陈慧琳天脉传奇”、“许志安新歌+精选”、“Roma许志安新歌+精选”和“许志安我还能爱谁ANDYHUI”。以上四CD中,有多达9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为原告享有,可原告从未许可被告公司出版发行这些曲目,该批光盘显属侵权音乐制品。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向原告移交销毁并不再销售传播侵犯原告录音制作者权的录音制品;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万元,为调查取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编辑:尔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