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
信息时报专刑中心执行主任 文武军
新理想华庭“假按揭”事件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曝光后,各大媒体纷纷进行了转载,业界为之震惊。而就在此时,本报记者又接到了几个类似的投诉:海珠区某早期开发楼盘一消费者一次性付款购房几年后仍未拿到房产证,而据他透露,该楼盘有一整栋楼的业主买房后数年至今都未办下按揭;番禺某大盘的前销售经理则大爆内幕:该楼盘不少房都被发展商卖过两次。这些现象正反映假按揭不仅在广州楼市客观存在,而且还可能较普遍。
然而,令记者震惊的还不止于此:记者一位在东山区某楼盘购了房的朋友,其去年6月购的房至今未能办下按揭,但她却丝毫不慌(实际上,这种现象像极了假按揭),反而乐在其中地表示,不用交月供就可以住进新房,何乐而不为?没有一点防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由此可见,假按揭不易发现且隐患极大。
基于这种现象的危害性太大,急需杜绝,信息时报作为一家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新锐媒体,一直视关注民生、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己任。今次举办这个沙龙,目的也在于此。
有幸能邀请到各位嘉宾于百忙之中出席我们这次沙龙,希望各位能对此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银行说法
“假按揭”危害无可估量
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按揭中心经理 李劲
“假按揭”多发生在销售情况不理想的楼盘。由于房地产开发投资期较长,前期投入的资金较多,对于开发商来说,能够及时通过商品房销售回笼资金非常重要。如果销售不畅资金压力又大,就可能剑走偏锋,通过非正常的手段来回收资金,“假按揭”就是其中惯用的手法。其出现的主要原因是银行对公司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有28个项目内容必须审核,而且贷款期限一般较短;而个人按揭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期限也较长,相比之下可节省很多融资成本,开发商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般来说,“假按揭”给银行造成了最直接的贷款风险。而对于真正购买了这些已办理过按揭的房子的消费者,由于此房已登记了房主并在银行有按揭记录,就会导致他们购房后却办不到房产证或根本无法办理银行按揭。
发展商说法
为蝇头小利失诚信,不值
广州富力地产集团公共事务部总经理 陆毅
我非常赞成银行界代表的观点,搞“假按揭”的发展商只是一些小发展商,或者是一些卖不出去的楼盘,更或者是一些居心不良想骗银行、骗消费者一笔钱就“走佬”的黑心发展商。我认为,大发展商或者一些聪明的发展商,决不会为一些蝇头小利而弃整体利益于不顾。而我们集团要长期发展,也决不会做“假按揭
”去骗消费者,因为诚信是一个大地产集团的生存之本。
既然“假按揭”在楼市中存在,且不只是个盘行为,我们就有必要关注、正确对待这个现象,就需要相关部门采取“防患于未然”的措施,将风险扼杀于无形。
银行抵押条款有待商榷
寒桐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 韩世问
我个人认为,银行放贷时规定的条款目前还过于死板是出现假按揭的原因之一。之所以出现那么多开发商抵押房产的情况,是因为他们向银行贷款时必须要有抵押物,房地产贷款也必须用来卖房。
现在商誉等不能拿来做贷款的依据,这不是市场化的潮流倾向,而且这样下去会导致经济窒息,银行不活跃。
目前政策都偏向于控制风险,也表明几种情况不鼓励贷款,如豪宅、别墅等。其实银行在经济活跃方面,还能够做得更好些。
消费者说法
只求今后没麻烦
消费者代表 肖奉宁
我前年买了番禺某成熟大盘,按照正常程序工商银行办了按揭手续,上个月因出差长沙,没来得及按时月供,谁知前几天在信箱里收到两张按揭催款单,同一房牌号码,一个写着自己的名字,另外一张写着别人的名字。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买家都会知道,这套房子被发展商卖了两次,遭遇到了真正的“假按揭”。
因为我爱人曾在这个楼盘负责过销售策划,也知道发展商是因为资金问题急于套现而出此下策,我不求能拿到双倍赔偿,因为既使官司打赢了,也拿不到钱,我只希望能退房或将“假按揭”的风险取消,将来能拿到产权证。参加这个沙龙之前,我已知会这个楼盘的发展商我会来参加这个会,我也一直在与发展商交涉协商。其实这套房子我也住得有感情,我不奢望获得双赔,只求今后能住得舒适。
专家说法
旗帜鲜明打击“假按揭”
广州市专业代理委员会主任 金贻国
信息时报这次沙龙抓住了广州楼市的关键问题,业界各代表能坐在一起探讨“假按揭”这个话题,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
我认为,作为开发商,首先必须讲诚信,用物业去做抵押向银行骗钱甚至做假非常不好;其次,就是必须讲法律,一切依法办事,发展商这么做既坑害了业主,又损坏了形象;第三,就是信用问题,发展商不缺资金、人才,缺的就是信用建设。另外,要规范市场秩序,还需业界各方来共同努力,银行界体制要改进,开发商要创新机制,业主要注意问题和风险,政府监管要到位。
律师说法
严把三关扼制“假按揭”
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陈民刚
显而易见,“假按揭”房一旦成“烂尾楼”、“半拉子工程”,交了房款的购房者将被彻底套牢,得不到住房,与此同时,银行巨额贷款也难以收回,对国家宏观经济也将构成严重威胁。平心而论,只要金融机构、房地产公司的职工及家属、和政府机构同时把关,就一定能扼制假按揭这个毒瘤。
首先,作为金融机构,应该完善金融制度,加强金融创新,严格项目审批,严防贷款流向未经论证或论证不合理的项目。作为企业,在守法经营的同时,应该准确定位市场,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而房地产公司的职员及家属,也应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主动参与做假。此外,作为政府部门,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总量控制,禁止或延缓未经科学论证的项目上马。
业主要增强防范意识
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佰灵
综观整个广州楼市,目前“假按揭”虽属个别现象,但剖析其运作过程,其手法及影响却较为恶劣。一是充分显示出个别发展商的诚信程度的低微,另一方面则显示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还是不够。
在受理的一些投诉中,既使是一次性付款的业主,也有一些在签约后若干年都未有拿到合同原件,至于是否鉴证根本不知道,有个别业主甚至从不过问,直到烂尾或出现较严重质量问题才知道。因此,提高购房者的相关法律意识、风险和防范意识是非常重要的。
是否抵押看预售证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茹敬艺
对于购房者来说,购房时一定要看清楚拟购买的房产预售许可证,看有标明是否是抵押。如果是现楼还必须弄清楚楼房是否已经通过多方面的验收,甚至还应当到房管部门查案,核实拟购买的房产是否已经被转让、抵押或查封。
编辑:欧阳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