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告表示如果租户愿意在11月前搬走的话,就赏人民币一千元。
业主想尽快收回房屋贴通告赏千元劝租户搬迁
南方网讯 租户租住多年的公房被确认为华侨房,业主想尽快收回房屋,于是上门贴了七八张通告,表示如果租户愿意在11月前搬走的话,就赏人民币一千元。海珠区洪德路租户李先生等人前日遇到了如此困惑。租户认为这有逼迁嫌疑,业主代理人则表示主要是房子是高危房,要尽快收回。
租户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自己租住的是华侨房,但他表示,业主代理人一次性就在房子里贴了七八张搬迁通告有一股很强的“逼迁”意味,干扰了家庭正常的生活。他认为,业主当然有权利处置自家的房产,但应该给租户一个缓冲期,自己家中还有八旬老父在家,不能说搬就搬,况且找房子也要一段时间。就签订的租赁合同看,目前也还没有到期。至于赏一千元,更不明白业主代理人究竟什么意思。而业主代理人则表示,自己既然贴了公告,就会履行公告上的条款,如果租户愿意在11月份搬迁出去,业主就会支付一千元人民币。
(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