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人住豪宅别墅,穷人却连租房也租不起!昨日(4日)广东代表团代表揭晔提了一个“劫富济贫”的方案——对高档住宅开征消费税。税款向豪宅的业主收取,专项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
“市民感叹房价太高、买不起房,但大多又选择大户型住宅;许多房地产商迎合这一点,也选择修建户型大、容积率低的高档住宅!”
揭晔认为,这种消费结构很有问题,应该通过消费税来调节。他建议,向高档住宅购买人征收消费税。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屋管理、税务等的多个部门共同制定和规定高档住宅的范围,并在房地产项目审批环节相关批准文件中明确指明项目是否属于高档住宅,税务部门最终依此确定是否进行消费税的征收。
“对高档住宅征收消费税,可以将高收入者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者!”他建议,这笔税款收入应专项使用,可作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专项基金,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也可以作为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有困难的家庭提供购房或住房租金补贴。
由于对高档住宅征消费税采取在第一道流转环节一次征收的方式,在以后的流转环节不再重复征收,因此需建立完善的纳税申报、登记及管理制度,防止同一征收对象被重复征税或纳税义务人偷逃税。他还提出,相关管理部门应相互配合,确保高档住宅消费税税款的征收。
编辑: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