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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房子买到手,本是件让人高兴的事,但如今不少楼盘随楼附带的装修标准由于质量不过关,许多纠纷也由此而来。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不少数据表明,如今因为楼盘装修质量差造成的投诉,一直在房产类投诉案例中居高不下。随着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新型房屋销售制度应运而生。由于商品房预售属于新生事物,立法中存在空白,实践中存在许多模糊认识,商品房预售纠纷也日渐增多。房屋纠纷,渐渐成为购房者心中不能承受之痛。
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滕佳材谈到,中消协2002年受理的涉及商品房质量投诉达9300多件,2003年增长到10000余件,主要表现的问题是地基下沉、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其次是广告宣传问题,涉及虚假广告方面的投诉,2003年较2002年同比增长了34%,达830多件。此类投诉集中在:以地区价做诱饵;绿化面积不符合;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实则难以兑现;擅自改变设计;游泳池变成停车场;后期建设跟不上;煤气、电话、供水、供暖跟不上。
2003年涉及合同争议方面的投诉达到2900多件,比2002年上升了30%。面积缩水,多算公摊面积,减少实建面积等等。对于一些关键问题,开发商在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时有的干脆不约定,或者约定后设陷阱,出现问题后千方百计拒绝履行责任等等。
滕佳材指出,按照商品房销售办法规定,面对绝对值误差不能超过3%,消费者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有权退房,但这点在实际当中很难做到。很多消费者采取分期付款,或者是银行按揭,办理起退房时比登天还难。旧城区改造房屋名义,偷偷或者是明目张胆以商品房名义销售,或者是违法违规开发经营,拿不到政府批准的手续、证件,为掩人耳目,以各种借口拖延。有的消费者多方奔走,诉诸法院,虽然明显胜了官司,但是办证问题没有解决。还有物业管理问题比较严重,很多物业公司对业主权益进行限制、剥夺,甚至随意停电、停水、不供暖的方式。
已经付了房钱才验货的老百姓似乎显得非常无奈,物业管理公司一拖再拖,发展商又推卸责任,这个理该如何论?于是,有人能忍就忍将就过,有人干脆重新装修,也有人天天到物业管理公司吵,或者采取了过激的行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谈到,上周五接到一个消费者投诉房屋问题的电话,我问他合同上违约责任怎么写的,他反问我有违约责任吗?我说合同上肯定要有的,他说不知道。这个问题在目前中国购房者当中具有普遍性。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买房,没有购房经验。而购房合同如果能在保护消费者第一次购房时制订得更全面、更细分一点就好了。
其次是面积缩水方面。目前北京市已经开放了测绘市场,但普通消费者想对面积进行复测,北京市至今没有任何一家测绘机构愿意对别人检测过的房屋面积进行复测,因为在同一个区域的测绘机构不愿意撕破脸面。然而,行政区划的阻隔不打破,消费者就无法拿到客观公正的测绘报告。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再次是个别媒体和开发商联合作秀,打造所谓“健康楼盘”。去年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41户业主联合状告京城某楼盘氨气超标,而这个楼盘宣传时称自己是“健康楼盘”,成为了优秀楼盘五十强。一个连室内空气指标都无法通过验证的楼盘,仍然被评为健康楼盘。这种作秀要不得。
专家呼吁加快立法
法律界人士呼吁,要加快房地产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切实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理论设想,在吸收各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采取一些较为完善的措施,尽快设立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保护好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有关人士进一步指出,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商品房预售市场的实际情况,必须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为。要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严厉打击抽逃注册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无证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为,把不具备相关资质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坚决清退出房地产开发经营市场;要规范商品房面积计算标准和办法,依法查处面积缩水行为;强化合同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强化竣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交付使用关;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编辑:胡曼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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