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理论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站内检索

2004年03月15日
[沈阳]土地储备实施搬迁更加公平   
 
2004-03-15 10:39:28 沈阳今报张雷
 

  南方网讯 土地闲置二年政府将无偿收回,政府有优先储备土地的资格。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沈阳市土地储备办法》经市政府2004年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企业搬迁更加公平

  《办法》规定“登记用途为工业类的,规划为住宅或商业建设用地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高于工业类的,按照在工业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基础上,加上不超过规划用途高出部分的40%予以补偿”。

  解读:以往,工业用地的地价不受商业繁华程度的影响,商业区的工业用地与二环以外地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相比,评估价格差异不大,而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损失。而《办法》从支持企业改革的角度出发,更加公平。

  政府优先储备土地

  今后,转让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含以买卖房屋名义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住宅楼房除外)时,必须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申报转让价格,在同等条件下政府可以优先收购方式予以储备。

  解读:在不损害土地使用权人正当利益的前提下,沈阳市将优先收购作为土地储备的一种方式,既保证了在土地利用问题上政府的主动性,同时也避免内幕交易产生的偷逃税问题。

  土地闲置二年政府无偿收回

  沈阳市在消化土地中,对因企业原因导致的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政府要无偿收回,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解读:消化和处置闲置土地是建立土地储备收购制度的重要因素,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资源。

  净地方式出让土地

  今后,按《办法》规定由政府储备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供地前的开发整理,形成建设用地条件后以净地方式供应。

  解读: 净地方式出让有利于土地成本的测算和充分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对开发商的服务质量。

  编辑:胡曼筠  

 




【关闭窗口】 【返回上页】【我要发言】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相关新闻
精彩专题
房地产业主维权手册
广州土地储备程序全面启动
好房子,要女人说了算!
购房合同“不平等条约”律师释疑
2003楼市盘点
广州明年楼价会上升吗?
广州户籍改革 牵动多少人心
元旦买房又买车
珠江新城 沉沉浮浮
琶洲:广州新都会中心!
华南板块 风雨飘摇?
银行按揭启动破冰之旅
番禺购房入户大门重启
房贷新政 孰是孰非?
广州楼巴改姓“公交”?
全面解读《司法解释》
走进南粤名人的家
经济适用房遭遇质疑
业主委员会 想说爱你不容易
“十一”广州楼市未雨绸缪
热点回放
广州土地储备程序全面启动
一周笋盘(3.11-17)先睹为快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启动
2004年预测中国楼市看长三角
经济适用房购房群体发生变化
国际商品房博览会出师不利
十大误区毁了传统城市定位
广州住宅租价:比上海楼市高
专题:好房子要女人说了算!
温州炒房“集团军”何处去?
2003年珠海房地产景气上升
广州经济型商务写字楼走俏
广州:体育馆工程喜捧鲁班奖
专题:物业税改革掀起大波澜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