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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供应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后严格控制商品住宅开发用地总量,并为部分远城区、县今年9月-12月份的经营性住宅开发用地实行了总量控制,如江宁区限量60公顷,原江浦县40公顷,原六合县40公顷,溧水县30公顷,高淳县20公顷。此举一出,引起众多购房者和业内人士的关注:南京的住宅用地要少了?会不会影响房价?
对此,记者10月12日了解到,土地出让是有序的市场行为,为了做到“心中有数”,近日《南京市土地储备规划》经市政府批准正式施行,对到2007年的近期及远景土地储备规模作了详细描述,其中,今年南京土地储备总量达到28平方公里。
据介绍,列入近远期储备规划的土地主要集中于政府重点引导的地区如一城三区(河西新城、仙林新区、江宁区和江北新市区)、城市大交通如地铁、主要干道即将到达的地区及老城区若干需改造如危旧房改造的区域。
为了保证年度投放市场的土地有一个合理的“养地”周期,今年的储备土地在2002年9.27平方公里的基础上加大了储备总量,将达到28平方公里左右,其中进入储备中心约19平方公里,占67%;河西新城区约3平方公里,占11%;仙林大学城2.2平方公里左右,占8%,其他地区为4平方公里,占14%。今年按照市域、都市发展区、主城三个层次划分,土地储备量则为市域约2837万平方米,都市发展区约2837万平方米;主城约1296万平方米。
经过初步选择和估算,2003年推荐储备中心出让的地块已有42幅,约949万平方米,其中纯居住类用地约421万平方米。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市政府已经明确,对于已列入规划的土地,任何部门、任何地区将不得随意挪用,今后全市经营性土地的投放将全部采取先储备后投放的方式。
编辑:胡曼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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