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和结构,确保建设用地规划的实施,广东省全面启动土地储备工作,最近省政府为此专门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快推进土地收购和储备工作,充分发挥土地收购和储备对控制土地供应总量、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完善土地收购和储备操作程序,将土地收购和储备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列入土地储备的范围包括:为实施城镇规划而批准征用和农地转用的土地;因单位撤销、解散、破产、产业结构调整、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行政划拨土地;政府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申报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市、县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而取得的土地;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等共计11类。
通知要求土地收购和储备工作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实施的需要,必须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依法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储备的土地应优先用于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进行房地产、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建设原则上要用储备的土地,其使用必须通过有形土地市场公开交易。
通知说,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的土地,应根据不同的土地来源,分别评估地价。对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权价格应当根据出让年限及其土地开发情况评估,并以评估后的价格确定其收购价格或补偿标准。
广东省政府还要求全省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收购和储备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尽快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储备土地的经营管理制度、开发利用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储备操作程序,确保土地收购和储备工作健康、安全、有序进行。对于在办理土地收购和储备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胡曼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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