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叫停动真格 按时办证拖不得
南方网讯 今日开始,广州房地产市场诸多不规范行为被明令禁止。根据7月1日实施的《关于实施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预售行为再次被明令禁止。另外,该通知还对办理房产证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小业主自行办证也成为现实。
预售行为喊停
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关于实施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保证购房人的需求。
这则规定明确地对商品房预售行为再次“喊停”。尽管对于预售行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多次表示,该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但是明文禁止还是第一次。而事实上,在不久前记者曾采访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他也确实提到了在禁止预售行为方面存在着困难。“企业假以各种名目,内部开放啦、对外开放啦等等,这些行为很难被真正杜绝。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单靠政府的行政监控也很难保证到无一漏网。而靠买家来举报呢,事实上很多买家并不是从保护自身权益出发的,而是被开发商的所谓额外折扣诱惑住了,举报也不是一个百分百有效的办法。因此,最后只能靠的是房屋管理系统来把关了。”
房屋管理系统的最后完善,则使得该预售行为可望禁止。因为事实上,假如今后,购房者可通过房屋管理系统的网上数据,直接看到每个在售楼盘每套商品房的情况,包括房屋是否被抵押、查封,是否已经销售,房屋的面积、结构、拟销售的价格,这些信息在网上均可一目了然。
而假如你看中了的房子已经被开发商“偷偷”在预售中给“预定”出去了,买家则可以理直气壮地投诉开发商。而假如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向你兜售“预售”的房子,你可得小心将来签不到合同。那么你最后则可能承担风险。
10天,办证环节拖不得
开发商再也做不成“老赖”了,因为房屋管理系统对从合同签定后的一切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限规定。假如在哪一步“赖”了,则接下来的环节完全进行不下去。因此,聪明的“房屋管理系统”可谓是给买房人一颗“定心丸”。
首先商品房买卖的第一步是合同环节: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打印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并与购房人共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在这里,提醒您要保存自己的密码并及时修改,如同保护您的存折密码一样小心。
接下来第二步是网上备案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预售商品房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之日起10日内,可以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款首期款入账凭证及其身份证明文件等其他材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确认手续。
再接下来则进入了房产证的办理环节:商品房现售的购房人在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可以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领房地产权证。
编辑:付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