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制度今年取消?
中地行点评:社会舆论把当前产生的种种市场问题都归咎到预售制度上,这是有失公允的。事实上,央行反对的是开发商把商品房预售作为一种最主要的融资手段,因为开发商获得的大部分预售款是购房者从银行里贷的款。人民银行《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显示,开发商通过各种渠道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占总投资的70%,如此高的比例世界罕见,也可以看出开发商对银行的倚重。
银行要规避风险实行断奶催欠账,开发商资金链岌岌可危,今后只能走多元化融资道路,不久的将来,金融将统领房地产开发各个环节,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鄄IT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等融资工具在全国推开之时,就是预售融资方式被抛弃之日,这个时刻不会太久。
“住宅禁商”这次走到底?
中地行点评:2000年广州市有关部门颁布“住宅商用”禁令,但同年12月12日《关于工商登记放宽政策问题》出台,禁令开始失去底气,只规定“住宅改作商用的,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即可;
次年2月6日,广州市规划局又试行《住宅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处理办法》,提出五种住宅可申请改商用,禁令继续“漏气”;
2002年8月,广州市工商局《关于明确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出台,着重放宽企业经营场地的限制,禁令变成了形式,“住改商”开始推高商务区的住宅价格;
2005年5月1日,《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出台,再次叫停“住改商”。然而过了3个月,“住改商”又再出现转机,8月24日广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外界公布了整治“住改商”的基本原则——对于部分已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住改商”,在证照有效期内可继续经营,到期后可给予不超过一年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应立即恢复建筑的住宅用途。对市内历史形成的住改商,且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商业区问题,应本着维护大多数住户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充分听取住户的意见后,再决定具体措施;
10月27日,广州市经贸委负责人对媒体称:从目前看,“住宅禁商”对广州连锁经营的发展有些影响,具体结果还要等待各区商业规划出台后才能进行评估。
(编辑: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