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12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发出集体追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倡议,呼吁广州市所有业主和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追缴未缴或被挪用侵吞的物业维修资金,拉开了专项维修资金追讨行动的幕布。
维修资金缺口巨大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的资料,自1999年广州市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以来,截至2006年8月底,老八区的456家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816个物业小区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全市(包括番禺和花都)有361815户业主缴交了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总额达到14.13亿元,规范使用总额为1101万元。
但目前的归集数额与应缴数额仍存在巨大缺口。广州市业主委员会估算,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上公布的资料,从2002年到2006年广州共销售6306.42万平方米的房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广州商品房的专项维修资金是按销售总额2%提取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按每平方米40元计算(非住宅是50元),仅仅这4年多应该缴交的住房维修资金就有25亿元左右。再加上由于暂无资料而无法统计的1998年-2001年应缴交的数量,未到位的专项维修资金的缺口就更大了。
造成维修资金缺口的原因很多,既有相关法律规定打架造成缴交主体不明确,引发缴纳争议造成的缺口;也有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挪用造成的缺口。
维修资金有法可治12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现在正在寻求人大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他们在倡议中表示,要求省人大明确1998年10月至2003年9月期间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法律效力,解决“法律冲突”,明确缴交主体;要求市国土房管部门对于拒缴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商按物业管理法规给予严肃处罚,强制追回应缴的专项维修资金。同时,要求司法部门对挪用侵吞专项维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话自广州市的12个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追缴维修资金到现在已经20多天过去了,目前这一追缴行动有何进展,他们又打算如何将这一联合维权行动进行到底?记者就此采访了东悦居业委会主任、广州市业委会联谊会筹备组成员孙威力。
记者:近几年来,维修资金问题一直是业主维权的重点,拖欠和挪用维修资金的问题也存在已久,为什么现在才想到联合起来追讨,这是不是最后的办法?
孙:几年前,就有多个楼盘的业主委员会向发展商追讨维修金,但由于没有形成合力,力度不够发展商不予理睬,房管局也没有重视,法院以不在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内不予受理。再加上法规本身的不健全、出现冲突等原因,业主追缴维修资金遭遇“踢足球”,这根本不符合民生,不符合法制社会的特点。在保障自己物权利益的现实刺激下,我们意识到要和强大的财势集团对弈,只有联合起来,并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这个问题还没有到最严重的时候把它解决了。
记者:到目前,追讨有没有什么进展,在法律的诉讼过程中遇到怎样的难题?
孙:就在16日,乐得花园业主委员会已经和其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把该小区停车场每年3万元的收入打进维修资金账户,用于维持日常公共物业的维修。
在法律诉讼中,遇到的困难还是不少,从区法院上至市中级法院都以此类案件不在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内驳回上诉。但我们不会放弃,有的业主委员会已经通过律师查到相当部分的开发商曾经把房屋维修资金纳入成本,但他们又没有按照规定缴入政府设立的监管账户,这已构成挪用和侵占,我们将继续找寻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很多媒体对集体追缴维修金这件事都给予高度重视,您觉得这样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孙:广州当地的多家媒体都在关注这件事的进展,中央电视台也对此事进行报道,在社会上引起相当的反响。但是我们更希望能引起主管部门特别是国土房管局的重视,希望他们能到我们中间来听听我们的意见,为业主委员会解决这个问题提供帮助,而不是我们一味地去上访、去求他们这样或那样。
记者:可以说,此次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追缴维修资金的倡议,是业主联合维权的第一声啼哭,接下来你们进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孙:应该说追讨的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支持,截至本月16日,已经有56家楼盘加入追讨行动。有一家单位还为我们业主委员会联合会提供追讨场所,并提供资金帮助维持追讨活动的继续。下一步我们将集中更多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计划共同完成广州市维修资金案的全部情况的统计,然后提交省人大,同时继续寻求更加合法和有效的途径来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广州维修资金第一案
荔湾区西门口广场第一期于2001年7月取得预售许可证,360户业主于2003年8月入住。据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签购房合同时并没有任何条款涉及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只是在开发商签署完合同并送回小业主手中时,在购房款金额后面注释了“此款未包括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并加盖开发商公章。之后,当业主们发现自己的小区还没有缴交维修资金,向开发商交涉未果,开始走上上访和法律诉讼的道路。
2003年10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受理了西门口广场小区业主的投诉后,给该小区的开发商广州盈发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关于缴交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责令开发商在2003年12月31日前,将西门口广场(预售建筑面积27451平方米)首期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政府指定银行的专用户。之后,开发商向广州国土房管局复函,称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承担,并且已经设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的专用账户,共有54个单元的业主缴纳了专项维修资金。
2006年1月,西门口广场业委会向荔湾区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判令开发商支付专项维修资金213.7万元。但荔湾区法院作出裁定,认定该案件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不予受理。随后,业委会又上诉至广州中院,但中院于今年4月6日以同样的理由驳回上述。
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业委会再次向市国土房管局请求行政处理。市国土房管局5月份复函责令开发商在6月30日之前缴纳217.3万元维修资金,如果逾期不履行,业主应当向法院起诉。当业委会请求房管局向法院申请执行《责令缴交通知书》时,房管局认为其无权就《责令缴交通知书》强制执行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业委会应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本案。
●链接专项维修资金答疑1.什么是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保修期满后用于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时,进行中修,大修,翻新和更新改造等所需储存的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又称物业的养老金。
2.专项维修资金由谁缴交?
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缴交,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1998年9月30日后核发的且购房者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在2003年9月1号前的,由建设单位缴交,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专项维修资金缴交的标准如何?
标准为购房款的2%,首期为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不足购房款2%部分,按业主大会决定的方案交纳。
4.业主在何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应在办理以下任一手续前自行或委托他人缴付专项维修资金:交易鉴定;收楼;领取房产证。
5.怎么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后,多少个工作日后可以拿到专项维修资金卡?如何查询自己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
业主应将专项维修资金交到中国农业银行。目前广州市农业银行的25个营业网点开办了专项维修资金业务。银行收取专项维修资金后,出具缴款凭证,业主在20个工作日内可到缴交网点拿到自己的专项维修资金卡。拿到卡后,可随时到农行的25个营业网点和广州市商业银行各网点的柜台或在农行的ATM柜台机上查询余额。
6.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哪些?
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7.如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受益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认可通过。
8.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何种规则分摊到户?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分摊的的原则进行分摊到户,该方案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受益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认可通过。
9.什么情况下需要续筹?
维修资金不足首期缴交数额的1/3时,应当续筹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应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使余额再次达到首期的标准。
10.如何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能够按照业主的意愿使用,又能保证资金的安全?
本市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实行业主决策,主管部门备案的做法。对物业是否维修,如何维修,如何分摊到户,由业主决策,主管部门备案监管,对于较大的项目,主观部门到现场见证,超过20万元的项目,要求物业管理组织投标,招投标工作应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编辑:王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