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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定“规矩”:谁出钱多就帮谁
2006-09-27 14:31
作者:冯超 佳佳 特约记者李根 新闻来源:民营经济报

  王文汉,郴州宜章县的农民企业家。这个从田地里走出来的农民,凭借多年的奋斗,从煤厂到采石场,再到果场,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但这一切,都在几年前与市纪委书记曾锦春的一场结交中戛然而止

  一场官司交结市纪委书记

  面对人们对他“企业老板”的称呼,王文汉特地在记者面前纠正道,这几年他的煤厂被毁,采石场和果场遭人霸占,自己已是“身无一业”,实在难称“企业家”了。

  王文汉对记者说,因为一场官司,他认识了曾锦春;也因为认识了曾锦春,导致了他现在的一无所有。

  官司本身并不复杂。1994年,王文汉与广东省乐昌市南岭铁路美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光公司)达成协议,双方在梅田镇联合建立煤厂,王依照协议从中取得利润分红。

  起初几年,煤厂生意红火,双方一直合作顺利。但从1999年开始,美光公司突然单方面停止对王文汉的利润分红。于是王文汉在2001年以违约为名,将美光公司告上了法庭。

  不知什么原因,当时审理此案的宜章县法院迟迟没有开庭。王文汉有些着急,他通过一个中间人,找到当时任郴州市纪委书记的曾锦春帮忙。王文汉听人说,这个曾书记向来对企业发生的困难很“热心”。

  中间人回来后告诉王文汉,曾锦春同意帮忙协调。于是在2001年11月的中旬时,王文汉在郴州市的一个酒店内交给中间人6万元,后者当着王文汉的面打电话给了曾锦春。

  王文汉告诉记者,接到那个电话后20分钟左右,曾锦春来到酒店,王文汉见状离开房间。随后中间人告诉王文汉,曾锦春已经把钱拿走了,并约定今晚在宜章县碰头。

  当晚12点半,曾锦春和时任县纪委书记的李定邦赶到宜章县找到王文汉。王文汉此时才知道,当时法院已经从外地取回了证据,但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开庭。曾锦春当场交待李定邦,若不听招呼,就要对主管此案的范姓法官采取“措施”,送郴州“双规。”

  王文汉说,当时他被曾锦春的“果断”吓了一跳,他感到面前这个纪委书记的专断和无情。在曾锦春的“帮忙”下,法院马上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谁知一审过去了很久,判决迟迟没有下来。王文汉又急了,因为当时适逢2002年的春节,王文汉借机又给曾锦春送了2万元,并随后与曾锦春及范姓法官一起吃了饭。席间曾锦春要求范姓法官3天后必须结案。

  但后来因为该法官没有在3天内完成曾锦春交待的“任务”,6天后就被曾锦春“双规”了。法院在此案更换主法官后,很快判了下来:王文汉胜诉,获赔170余万元。

  上图:曾锦春对企业“挂牌保护”为名,行掠取“保护费”之实,此铜牌的颁发意味着企业可以在郴州市各部门的检查中得到一定程度的豁免权,每一块“价格”约40万元

  “助人”书记调转枪口

  官司虽然胜了,但王文汉并不服。因为根据之前法院对美光公司的审计报告显示,对方公司向王文汉支付的本金和利润分红应在400万元以上。所以王文汉将此案上诉到郴州市中级法院。同时美光公司亦对判决不服,也提起了上诉。

  中院随后将此案发回宜章县法院进行重审。可这时王文汉做梦也没想到,曾经助他打赢官司的曾锦春,已经暗中调转了枪口。

  2003年4月份,宜章县法院委托郴州正一会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事务所)调取审计美光公司的会计账目时,美光公司断然拒绝提供2001年至2003年的帐册,和1994年至2003年的20105023帐号的会计资料。美光公司“大胆”行为背后隐藏的预兆,并没有引起王文汉的足够注意。

  王文汉说,当时会计事务所对美光公司作出的审计报告,对本案的审理至关重要。因为根据郴正所函字(2003)003审计鉴定报告表明,美光公司存在重大经济问题,应计未计收入数额达2000万元,只有支票存根作记帐凭证、附件、无其它原始凭证数额达1000多万元。

  王文汉告诉记者,他事后才了解到,在法院审理期间,曾锦春不止一次给法院下指示,不允许法院调取美光公司的账本,而且还亲自召集会计事务所和美光公司的有关人员一起开会,对于此案中不利于美光公司的内容,就责令会计事务所修改,最终导致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两份时间相同、内容不同的审计报告和补充说明。最后曾锦春打电话给宜章县法院,让法院把扣压美光公司1994-2002年间的帐目交给美光公司领走。

  就曾锦春插手审计帐目及召集开会一事,王文汉的律师对记者说,会计事务所的所长周小雄事后对此予以了证实。

  正是由于曾锦春对此案双方在不同时间内施展的法术,王文汉的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重申、再审。而且在曾锦春的授意下,法院内部审定意见对王文汉的赔偿金额也是一变再变。直到最后2004年4月19日,郴州市中级法院下达判决,认定王文汉没有主体资格而判其败诉。

  上图:由一场普通的官司,结交了当时的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却让昔日的民营企业家王文汉有家不能回,现在曾锦春被抓了,老王觉得松了一口气。

  法院院长道出其中蹊跷

  经多方联系,民营经济报《法律与维权》导刊记者找到了时任主审王文汉案的宜章县法院院长文某。此案审理过程中,他对涉案双方及曾锦春都有过接触。

  从文院长的回忆中,记者得知当初最先接触曾锦春的并不是王文汉,而是此案的另一方——美光公司。

  文院长反映,当时此案一审还没有开庭,美光公司两个经理通过关系找到他,并请他去乐昌吃饭。当文院长得知同行的还有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时,曾想拒绝饭局。但碍于曾锦春的职务,文院长最后还是去了。

  文院长证实,美光公司领导和曾锦春在当时就已相识。而且文院长记得当时曾锦春曾在席间表示“(美光公司)是国有资产,不能流失”。

  这似乎解释了为什么一审法院在取好证后,迟迟没有开庭的原因。之后文院长还接到曾锦春的电话,交待他要“好好把关”。

  既然纪委书记交待过,文院长自然不敢怠慢。但还没等文院长完全理解曾锦春话中意思的时候,曾锦春“风向”就变了。2002年春节,文院长就在王文汉的宴席上又看到了曾锦春。文院长看见当时曾锦春挨着王文汉,吹嘘“那些都是广仔(广东人)的钱,不要管那么多。”并向此案主审的范姓法官下令,一定要在3天内结案。

  文院长说的这些,和王文汉向记者反映的情况基本一样。文院长还反映,当时包括他在内的很多办案人员,都对曾锦春这种左右摇摆的态度感到无所适从。

  后来同样是在一起民企纠纷案中,文院长因为没有听曾锦春的话,被后者“双规”免职直至今日。

  纪委书记黑白并用报复举报人

  王文汉对记者说,经历了这场匪夷所思的官司后,他认识了曾锦春的真面目,他开始对曾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王文汉曾经把曾锦春收受贿赂的录音证据向相关部门举报,但王文汉没有料到,一份份的举报材料走了一圈后,又回到了曾锦春的手里;王文汉更没想到,因为他对曾锦春的举报,让他陷入了家破厂亡的境地。

  针对王文汉的报复很快开始了。从2005年的下半年,宜章县一些人携带枪支、刀具、汽油等,把王文汉合法经营的安顺煤矿厂房以及机电设备全部烧毁。

  王文汉说,他将情况报告给当地政府,但有官员不但不理会,还将矿场定为非法,欲进行关闭。后还有人伪托当地村民之名,谎称安顺煤矿为非法,给曾锦春写举报材料。曾锦春心知肚明,马上批示当地政府要“依法查处”。因为当地恶势力不断对煤矿进行骚扰破坏,王文汉最后只能离开当地,将煤矿荒废。

  遭遇类似报复的,还有王文汉的采石场和果场。当地恶势力因为眼红王文汉的经营,随即将其承包的山头进行霸占,将王文汉的采石场和果场强行拆除。

  更让王文汉害怕的是,有人扬言要直接冲着他本人来。王文汉不敢回家了,他带着妻子,开始四处躲避,浪迹天涯。今年6月,他得知自己父亲病危的消息,很想去医院看望一下。可是有人告诉他,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子日夜守候在该病房,致使王文汉至今也没能见上父亲一面。(编辑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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