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讯 10月27日,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工作落下帷幕。第六条第一款的内容成为焦点:“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了1600元。同时意味着七成工薪收入者将于明年1月1日步出纳税行列。“纳税人的人数大致减少了一半,中低收入者的纳税额也减少了很多。”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说。中低收入者成为这次个税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目前,个税应缴纳数额=应缴纳所得款(月工资-16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而“月工资”=当月个人所有收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通讯费-房屋提租补贴费。
但有专家认为:此次对个税法的修订,只是提高了起征点以及加强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而对之前公众普遍关注的税率、调节收入分配等问题并没有触动。在一个时期内,普通工薪阶层仍然是个税的主力军。 (编辑:方方)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