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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利弊谈
2006-05-17 09:33
作者: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最近,学者的一句“各省市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让舆论哗然,虽然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对这一说法予以否认并进行了澄清,但是我国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与我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不相称。最低工资过低,是百姓没有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的表现之一。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也有利于扩大内需。然而另一方面,面对我国劳动力资源异常丰富的实际情况,工资上涨太快又会给就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有人认为会直接削弱中国参与世界分工的竞争优势。到底如何看待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在我国实行并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利大还是弊大?依靠低廉的人工成本去保持竞争力是长久之计吗?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特邀专家探讨。

正方 反方
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利国利民 最低工资过高同样损害劳动者利益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进入讨论   我们以广东东莞市为例。把农民工工资与当地户籍职工工资一起统计,东莞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无论如何都不会低于全市平均工资的40%.我认为,若以这种虚假的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来“达标”,大幅度提高工资标准的话,非出大问题不可。进入讨论
提高最低工资让优势企业驱逐劣势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可能让劳力优势难以发挥
  最低工资标准的实行及不断提高改善了劳动者的劳动和生存条件,不仅可以使规模庞大但收入低、素质不高的初级劳动者群体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而且将推动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增值、拉动内需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在我国劳工组织化、社会保障化等基础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在劳动力价格问题上不能过分相信市场本身的力量。 (进入讨论   在某种程度上,政府不需要进行干预,比如设定最低工资,因为企业和劳动力个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主体,会根据市场的供求信息,以及自己的偏好作出理性的经济决策。而政府对工资———市场价格信息的干预,可能会导致市场信号失真,比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市场工资水平。进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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