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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借给别人10万元,约定利息为每月1万元,某落马厅官为7年前的一次借款与人打起了官司。记者了解到,此案已于日前在岳麓区法院审结,法院认为该借款约定的利息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限度,故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
原告林某原系湖南省某局负责人(正厅),1998因受贿案发,去年经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4年6月,尚在监狱服刑的林某委托律师向岳麓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向某还钱。(编辑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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