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涉案金额69亿,共查出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30起,处理责任人368名
昨天,国家审计署对外公布了今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告,其中包括审计署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的《中国工商银行200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工商银行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分支机构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等问题时有发生。审计还查出各类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30起,涉案金额69亿元。
为促进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运行机制,2003年2月至10月,审计署组织17个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对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总行及其21家分支机构200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近年来工商银行逐步加快银行商业化进程,各项业务稳步发展,资产质量有所好转,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票据市场管理混乱
近年来,银行票据业务发展迅速,仅工商银行2002年累计票据交易就达8759亿元,比上年增长35%;票据融资余额957.8亿元,比上年增长44%。但同时,票据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十分突出。
(二)违规发放城建贷款
由于城市建设贷款是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新增贷款投向的重要领域。但有的商业银行为了争夺这项贷款的市场份额,往往放松贷款管理,甚至违规发放贷款。从审计情况看,相当多的城市建设贷款存在贷款和担保主体不合规的问题。由于一些地方政府超越自身财力搞城市建设,给银行城市建设贷款带来一定风险。
(三)以消费信贷名义谋利
由于一些银行在风险控制和管理方面的措施没有跟上,致使一些单位和个人通过伪造虚假资料,骗取住房和汽车等个人消费贷款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是银行员工和不法分子内外勾结,合谋骗取银行资金。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有:1.以消费信贷名义经营谋利。2.利用虚假资料套取银行资金。
(四)民营企业套取贷款
审计发现,不少民营企业采取关联公司相互担保等方式,从商业银行套取巨额贷款,造成信贷资金严重损失。如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南海华光装饰板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华光集团),自1996年以来,累计从工商银行广东南海支行取得贷款386笔、金额74.21亿元,截至审计日,尚有余额19.29亿元。审计发现,冯明昌通过非法渠道直接提现1.1亿元,转入个人储蓄存折10.45亿元,其中部分资金被非法汇出境外。
(五)财务管理混乱损失严重
审计发现,工商银行在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其中一些突出问题已移交监察部、银监会处理。如北京市分行朝阳支行无视国家三令五申,不仅未按规定对1996年以前违规形成的账外资产2.18亿元进行清理,还将其中的1.21亿元“小金库”资金继续存放账外,并与1997年以后通过截留收入等方式形成的9686万元账外资金一道进行账外经营、滥发奖金,造成严重损失。广东省分行1992年以来,通过自办经济实体广东南粤信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贷款形式向境内外累计投资13.57亿元,该行长期疏于管理,没有对南粤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也未及时开展境外资产保全,2000年南粤公司负责人李少鹏在境外变卖部分资产后携巨款出走,9亿多元国有资产难以收回。
工行整改处理368人
不仅追究了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还追究了有关领导的责任报告称,到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共计处理责任人368名,其中开除42人,撤职18人,记过、记大过81人,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10人。
中国工商银行的整改报告称,该行不仅追究了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而且上追一级,追究了有关管理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国土资源部挪用资金6307万,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及弥补行政支出等
审计署昨天在其官方网站上刊登了《国土资源部200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这份公告表明,国土资源部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国土资源部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据公告显示,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2003年4月,国土资源部批复所属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简称规划院)预算时,安排了隶属于国土资源部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简称法律中心)房租及人员经费等补贴100万元,形成向非财政拨款单位安排预算资金。
(二)2000年至2003年,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以各种名义,截留挪用专项资金6307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奖金及弥补行政支出等。
(三)2002年末,所属航遥中心未经财政部批准同意,将国土资源调查专项经费结余80万元进行分配,将40%计入地勘发展基金,按30%计提公益金,用30%直接发放奖金,不符合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关于“项目完成后,结余的资金经报财政部批准同意后,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的规定。
(四)一些财务收支未纳入年初预算或未经财政部同意自行调整预算,不符合《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的规定。
(五)2002年6月,国土资源部自行设立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公室,编制列监测院,机构设在财务司。2002年、2003年,共安排国库支付办专项工作经费96万元。
公告称,对上述问题,审计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已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和《审计意见书》,对安排非财政拨款单位预算资金问题,要求国土资源部收回上缴中央财政;对未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挤占挪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由国土资源部收回资金,或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无预算购置轿车及自行调整预算问题,要求国土资源部报财政部批准;其他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要求予以纠正。
2004年7月国土资源部已向审计署报送了整改情况报告。(编辑: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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