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消费者可以自行申请价格听证
2002-03-23 11:31:46
南方网讯 国家计委组织召开的全国18省市价格听证工作经验交流会于昨天(3月22日)在广州结束。广东省等9个省市在会上介绍了价格听证的经验。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在作总结发言时,充分肯定了今年初国家计委“铁路听证”和广东省“2002年春运公路票价公开听证”的做法。 广东直播听证实况效果好据介绍,截至2001年底,全国各地价格部门共召开了近1000次价格听证会,其中社会影响较大的有60多次。特别是国家计委今年1月1 2日召开的“铁路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指导价方案”听证会和去年底广东省举行的“公路春运票价”听证会,通过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和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在发言时指出,广东省率先对2002年春运公路票价实行听证并由中央电视台现场直播的做法,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效果很好。从听证会实况看,出席听证会的各界代表发言十分踊跃,辩论激烈,同时也引起了场外各界人士的关注。通过听证,今年春运票价下降幅度较大,保证了春运的顺利进行,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听证申请不应由政府部门提出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国各地举行的一系列价格听证会中,很多价格变动方案的提出者是政府部门,这是听证制度不完善的一种表现。 在今后的价格听证中,不应该由政府来提出价格变动的申请,而应把这个权力交给相关行业企业。企业希望涨价可提出听证申请,消费者认为某个执行政府指导价格的行业定价不合理,同样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向物价管理部门提出听证申请。只要理由充分,数据真实,政府就应该召开价格听证会。 价格听证要严格依法进行国家计委在肯定各地的价格听证工作的同时,强调今后的价格听证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要严格执行《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严格履行规定的听证程序,以程序的合法性保证结果的严肃性、合理性;二是要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防止部门利益影响公正;三是要正确把握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编辑:杨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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