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入世”法制先行 广东完成制度创新五十余项
2002-03-31 10:39:05
南方网讯 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省近年来一方面加快经贸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推动经济规则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成效显著。“入世”后,又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对违背世贸组织协议的地方法规、政策进行废除,对不适应的部分进行修改,并加紧制订新的法规,为争创“入世”先发优势奠定了良好基础。 “入世”后,我们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相互开放的新局面,依照世贸规则进行经贸立法显得十分重要。为此,我省把经贸立法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经贸部门把制订适应世贸规则的经贸法规和经济政策作为当务之急,去年便起草了《广东省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商品市场管理条例》等一批法规草案,占全省立法计划需要完成项目的30%;完成了《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一批政府规章草案的修改;办理了90多件有关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这些措施大大加强了经贸法规建设,也使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政府行政、企业经营都有法可依。 “入世”还意味着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体制创新,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政府行政的法制化。为此,我省去年共完成经贸部门制度创新项目50多项,包括了宏观调控、企业改革与发展、行业管理、市场流通等内容。 为推进“入世”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省经贸部门还按世贸规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直接管理经济转变为间接管理。一方面,按照世贸组织的要求,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清理和修改。例如,有些行政法规带有明显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垄断利益的特征,直接导致市场分割、区域性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现在则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取消不合理的政府支持措施,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平等的竞争环境。另一方面,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凡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审批项目,都坚决予以取消。 “入世”后,企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懂得企业管理,熟悉和精通国际贸易准则、国际法律法规的法律人才。为此,我省近年大力培训企业法律顾问,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使之成为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的基础。经过全国考试,到去年底,全省已有上千名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同时,每年还派出若干批企业法律顾问到国外或香港学习,让他们熟悉国际贸易准则。(编辑: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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