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至7月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规定:“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与之相比,网络中的性骚扰却少人问津。该草案不仅没有涉及男性受到性骚扰的问题,更没有提及“网络性骚扰”这一概念。
南方网讯 “都半个月了,只要我上网就能收到半裸的骚扰图片。”海珠区的薛先生最近有点烦。薛先生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平常也会上网跟朋友聊聊天。“‘随缘聊’是我一个月前偶然遇见的网友,刚开始大家还挺谈得来,彼此印象不错。大约一个星期后我们用视频聊天,有一天中午,对方说给我看看真实的她,结果竟然出现她半裸的镜头。”现在向记者讲起,薛先生还是觉得非常尴尬。这以后,他就很少使用视频,可还是不能完全摆脱骚扰。“现在我准备换一种聊天工具了。这事要是被不知情的同事知道了,还以为我在网上耍流氓呢。”不过,薛先生也很纳闷:“你说,她这算不算对我性骚扰呢?”
无独有偶,一大学女生马小姐向记者报料称,QQ昵称“全裸激情视频”的“女”网民经常在网上给她发送其与他人视频聊天的画面和对话记录。“这些画面和对话恶心至极,极尽挑逗之能事,我看了都觉得反胃,感觉非常不舒服。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发给我呢?”
网络“咸猪手”猖獗
据本报的一项调查表明,经常上网的读者遭遇网络性骚扰几乎是100%,这些骚扰者不仅仅是单个网民,还有一些网站也会频频弹出一些低俗污秽的画面,或者用诸如“有了快感你就喊”,“想要,你就上嘛”之类的隐讳语言轰击上网者的视神经。武汉大学网络研究者刘学博士认为,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匿名性等特点,网络性骚扰行为更为畅通,而且在时间上也不像现实生活中那么集中,可以说一天24小时,网络性骚扰都可能进行。
另据他介绍,网络性骚扰的实施者也不像现实中男性占绝大多数,女性主动骚扰他人的案例也非常多。
截至今年4月底,我国网民人数已经超过1亿,而据一项调查表明,网龄超过一年的女性网民95%都遭受过不同形式的网络性骚扰,男性网民中也有30%遭受过性骚扰。网络性骚扰的猖獗程度已经不亚于甚至超过了现实生活中的性骚扰。
面对骚扰网民多束手
网上“咸猪手”的花样繁多,简直让人防不胜防。记者了解到,语言文字型、图片画面型、情景融合型三种骚扰最为普遍。广州某广告公司的职员戚小姐认为,公众场合张贴淫秽作品和图片,在博客上将自己的私生活进行露骨的描写并张贴,以及发布自己的露点照片,这种行为都应是网络性骚扰。对此,薛先生说:“我能怎么办?只有不用视频聊天,并把她踢出聊天名单,可是她还是能够发来信息。我就只好不用这种工具了。”马小姐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该问题,“不理睬,等他自己觉得没意思收手吧。”而据本报的调查,达到76%的读者对网络性骚扰“没办法”,只能置之不理,寄希望于骚扰者的“咸猪手”能知趣而退。
谁能管束网络性骚扰?
目前,还没有专门法规来治理网络性骚扰的问题。有专家认为,遭遇网络性骚扰若起诉,取证是关键。比如保留聊天记录,视频记录,获取ID等。不过,网络性骚扰同样也面临认定难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韩玉胜认为,很难认定并不是不能认定,技术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的。强奸案件也是两个人,受贿案件也是两个人,所以要认定性骚扰并不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被网络性骚扰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有网站规定:出现性骚扰,比如带有性色彩和性暗示的言论,向别人调情(性邀请),猥亵的电话,反复追问关于个人生活(性活动)的问题,威胁或侮辱,使用带有性意味的不受欢迎的绰号(如“大屁股小姐”)等,遭到投诉的,封发帖权一周到三个月。记者在各大网站了解到,此类规定已经成为论坛管理者的共识。
观点碰撞 网络性骚扰难界定
恋人在网上传递的一些亲密的言语动作或者图片,按照一般的道德规范应该不构成骚扰。但当恋爱的一方单方面做出一些过激的举动,那么是不是可以定性为网络性骚扰呢?为了调节气氛,增加乐趣,朋友在网上聊天用一些带色的语言是不是也算是网络性骚扰呢?
刘学博士认为,网络性骚扰从来不单纯是性或者性别的问题,而是渗透着一种社会的文化、政治经济等各种关系的复杂的社会现象。性骚扰现象不仅仅是法律现象,更是文化现象、心理现象,而且它与人们对传统道德的认同有很大的关系。首先应设立一个法律上大家认可的界限作为网络性骚扰的行为底线,并对之进行严格界定。在实施过程中,更要辅以道德约束和舆论谴责。一味强调“性骚扰”反而会让生活失去一些娱乐的氛围。
链接1:何谓网络性骚扰?
目前,还没有关于网络性骚扰的权威定义。一般认为,通过网络行为表达出来的语言、黄色作品(含照片)或淫秽场景,为接收人所不愿接受但确实收到的、常常是持续不断的对于性的关注。此概念更注重被骚扰者的心理感受。
链接2:如果你被骚扰了
1、告诉你值得信任的人,寻求他们的帮助,走出心理的阴影。
2、记录证据,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人、时、地、物等。
3、向网站主管投诉,要求提供骚扰者的来源ID等。
4、寻求法治单位或网络协会之类的民间团体的帮助,比如起诉。
链接3:河南首例网络性骚扰原告败诉
网站出现“董女士(化名)自愿出售身体,50元一次”的帖子后,大量骚扰电话接踵而至,董女士遂将河南通信公司郑州分公司、商都信息港网站告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全省首例“网上性骚扰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董女士败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网站是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单位,当原告发现“出售身体”帖子后,向该网站投诉,被告及时删除了黄帖,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确定侵权嫌疑人。由于网站只是为网民提供发帖的平台,无法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一一核实,因此该网站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编辑:林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