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DVD价格再创新低 专利费用超过价格一半
南方网讯 目前中国出口到美国的DVD的价格又创新低,每台售价仅为29美元,而4C、6C、1C、杜比、DTS、MPEGLA等索要的专利费总额则为12美元~15美元,单单专利费就超过了价格的一半,对于守法缴纳专利费的企业来说,这注定是要亏损的。
8月1日,飞利浦发表声明称,他们并没有因为中方在美国起诉以其为首的4C集团而降低专利费。此前,在美国起诉4C集团的无锡东强有限公司和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声称,飞利浦等迫于案件的压力,开始从以前的联合授权向单独授权转变,并把专利费由原来的每台3.5美元降低到2.5美元。
所谓飞利浦提供的4C联合许可协议,是指选择由飞利浦提供的联合许可来获得4C所有成员(飞利浦、索尼、先锋、LG电子)的必要专利。
4C联合许可协议涉嫌垄断
飞利浦方面声称,无锡东强和无锡多媒体(以下统称无锡东强)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地方法院对DVD播放机专利持有者飞利浦、索尼、先锋和LG电子(以下统称4C)第三次提出了集体诉讼。前两次的起诉指控4C违反了多项反垄断条款,但两次起诉均被美国地方法院驳回。飞利浦声明还指出,DVD专利许可计划符合美国、欧洲以及其他地区的与竞争有关的法规。
据了解,飞利浦也已向法院提出撤销第三次起诉的动议。与前两次起诉一样,第三次起诉以各种方式指控由飞利浦代为4C执行的DVD播放机联合许可计划不合法,限制了竞争。
联合授权隐藏无效专利
但原告代理律师事务所Handal&Associates中方顾问黄燕彬却告诉记者,飞利浦等之所以采用联合授权的方式,是因为他们可以把一些非核心的、过期的、失效的专利也放进专利池中,这种捆绑销售实际上已经侵害了被授权人的利益。
汤姆逊许可证公司上海代表处孙爱民先生则认为,4C联盟在专利授权的时候,可能把非核心的专利放进了专利池中,这被东强等抓到了把柄。DVD播放机2000多项专利当中,非核心专利只是增加DVD播放机的某些功能,并不是必需的,如果飞利浦真地把一些非核心的专利放到了专利池中,的确有点强加于人的感觉。
据了解,原告东强在美国控诉4C的理由当中,飞利浦等进行联合授权涉嫌垄断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这一控诉成立的话,飞利浦等真地要对他们的专利授权制度和方式进行重新检讨了。
当记者向飞利浦知识产权和标准部负责亚太地区业务的施炳强,询问如果DVD采用单独授权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时,他说,DVD制造企业的销售市场范围将会受到影响,比如他们之选择了索尼的专利授权而没有选择飞利浦的专利授权,其产品在欧洲、美国等地的就不能销售。施炳强也告诉记者,飞利浦其实也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如果再这样征收高昂的专利费,会毁掉中国整个DVD产业,最后他们什么也都收不到。但是,飞利浦到底会不会降低专利费和降低多少一时他们还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打算。

编辑:林洁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