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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11月7日,全球首宗利用“点对点软件”(BT)在互联网上发放电影的侵权案在香港宣判,被告陈乃明违反3项《版权条例》罪名成立一审告终,被判监禁三个月。
今年年初,38岁的被告以“蛊惑天王”为代号,利用BT软件在互联网上载“种子”,非法发放3部版权电影《夜魔侠》、《宇宙深慌》及《选美俏卧底》,今年1月12日被海关拘捕,香港海关5月27日正式立案起诉该男子,10月12日此案在香港屯门裁判法院开庭审理,11月7日正式宣判。被告随即对控罪和判刑都提出上诉,并获准以5000港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
这件案件在全球引起了巨大反响,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分会总裁冯添枝表示,一向有人认为网上上载和“播种”活动不属分发、不会犯法,这次判例澄清了法例的灰色地带,相信对网上侵权者有阻吓作用。
也有互联网专家认为,BT技术只是将档案播种般放在网上,让其他人下载,按香港《版权条例》只属民事索偿行为,本次法庭将该行为界定为刑事罪行,后果深远而且有一定的争议性。
编辑:林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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