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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博客实名制调研 调研结果上报信产部
    “博客实名制”调研结果上报信产部

    真实信息该报到什么地方,由谁负责信息保护尚未有定论
  
  “如果实行博客实名制,也便于BSP将所获得的收入,与博客作者进行分成。”

  本报率先报道的博客实名制(详见2006年10月20日报道《信产部酝酿博客实名制》)事宜,获得最新进展。

  据消息人士透露,信息产业部正在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的调研汇总,制定有关“博客实名制”的具体实施细节,相关管理举措或将正式出台。

  1月15日,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在电话中证实,“关于‘博客实名制’的调研汇总已上交给信息产业部,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

  据了解,“博客研究组”认为,推行博客实名制,除有利于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外,还有可能为博客带来潜在商业模式,从而有利于博客产业的发展。

  解密博客实名制调研

  博客已日益成为一个主流媒体。1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2007中国互联网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的博客作者规模已达2080万,其中活跃博客作者已有315万;博客访问量已达1.01亿次。

  同时,博客在发展过程中,也引发了诸如侵权、隐私、责任和传播恶意信息等问题。去年底,信息产业部决定加强对博客的管理。2006年10月,信息产业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政策与资源工作委员会“博客研究组”,就“博客实名制”议题进行研究。

  从去年10月到12月,“博客研究组”一共开展了三次内部讨论会议,对此进行研讨、细化和汇总。上述消息人士表示,“博客研究组”日前上交的调研报告,将对信息产业部的最后决策产生一定影响。

  据“博客研究组”成员之一、千龙网博客频道副主编沈阳透露,“博客研究组”将“博客实名制”定义为:博客在申请注册时,须首先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身份证或工作证或护照号等信息),经过认证核实后,获得博客户名和账号密码,然后再开通博客网页。

  事实上,自信息产业部酝酿博客实名制的消息透露后,引发了众多讨论。其中,反方意见主要集中于,担心该制度实行后,博客隐私可能无法得到保护、博客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以及政府不能强制干预私权等。

  据记者了解,2006年12月5日,在“博客研究组”召开的最后一次内部讨论会议上,参考了上述反对意见,并最终提出了《实施博客实名制的若干建议》(下称《建议》)。

  《建议》首先认为,“博客实名制”可以实行“实名注册、匿名使用”的机制,采取前、后台分开管理的模式,以保持目前互联网的虚拟特征。

  其次,“博客研究组”认为,建立严格的用户信息认证机制是推行博客实名制的核心。不过,这些真实信息该报到什么地方,由谁负责其真实性,还将由信息产业部最后决定。

  沈阳认为,现有BSP(博客托管商)提供的《注册制度协议》有可能会因此需要更改,包括增加注册用户须对提供的个人信息承担真实性责任说明等内容。

  第三,“博客研究组”提出必须建立严格的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机制,即除博客本人和上述用户信息认证机构外,其他任何人无权非法获得该信息,如若信息泄漏,将追究相关责任。但负责此信息保护的机构是交由BSP本身,还是由政府委托一个机构,抑或由完全的第三方机构来承担,仍未有最终定论。

  第四,“博客研究组”认为,须建立相关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只有高要求的信息安全技术,才能保证海量信息的管理,同时应对将来还有可能开通的查询机制。

  最后,“博客研究组”提出,要顺利执行博客实名制,应该具备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诚信规范,如个人信息保护法、隐私保护法和信息安全法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信息产业部关于博客实名制的指导意见,或将纳入原有的BBS管理制度,先按照“备案”制实行,但若不能实现预期的效果,也有可能按照商业ICP的制度,进行审核后再发放经营牌照。

  实名制引发商业模式?

  2006年年底,曾有消息称,网易、新浪、搜狐等近十家博客托管经营网站,已被信息产业部列为博客实名登记的“试点”网站。但据记者采访获悉,目前上述网站均未获得相关通知。

  实际上,各BSP对实行博客实名制的反应并不一致。

  有BSP认为,更改后台设计耗时耗力,而大批博客作者可能因为实名制而关闭博客,从而导致客户流失;还有BSP认为,实名制并非强制博客在网站公布真实信息,对客户流失的影响有限,而博客实名制有利于增强网络诚信,从而保护博客作者的创作热情。

  此外,支持方还认为,博客实名制可以减少BSP对博客发布信息的管理成本,网站责任也可部分分流至博客作者。

  据了解,千龙网是第一个主动推行博客实名制的BSP,而进行商业模式探索是其主动推行的原因之一。
  1月10日,千龙网与上海雪豹日用化学有限公司合作推出为期一年的“实名注册有奖活动”,每位申请实名注册并准确回答网上问题的博客,都有机会获得价值在20元左右的“FE生物酶牙膏”,千龙网也因此获得了由上海雪豹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的一笔营销费用。

  “博客不仅是表达工具,也可以成为财富的增长点,但如何把博客资源真正转化为利润,许多BSP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盈利模式。”一位“博客研究组”成员表示,商业逻辑的基础是商业信用机制,由于博客没有完善的商业信用体系,虚拟空间的“匿名者”信用面临更多困境,因此,实名制有利于为博客带来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1月10日发布的报告,2006年我国博客营业收入达6.5亿元,增长率高达85.71%。报告预计,我国博客营业收入2007年将达9.75亿元,2008年将达14.5亿元,年均增长率都在50%左右。

  相关调研发现,不少BSP之所以能拿到广告,在于其拥有一大批实名作者,反之,“匿名博客虽然有一定点击量,但基于精准营销的考虑,大部分广告商不愿对此投入大规模广告或进行相关合作”。

  “再进一步讲,现在大家都认同博客的商业机会来自于博客内容,如果实行博客实名制,也便于BSP将所获得的收入,与博客作者进行分成。”沈阳说。

编辑: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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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杨琳桦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 2007-01-22 1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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