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芳龄、高中毕业的文凭、外资公司的副总、每月5000多块的收入———在旁人眼里,张倩绝对属于“很幸运”的那种人。但她自己却不这么想。
“就‘这点’收入,怎么配得上我?”……因为心态失衡,张倩对公司动起了歪脑筋。但要将“理想”变成现实,她必须求助于另一个掌握实权的女人———财务经理林宇平。
然而,张倩和林宇平是公司里尽人皆知的“死对头”……
子虚乌有的进货公司
2002年10月,H饮料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新任总经理决心将“上海鸿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一事查个水落石出。上年的8月和9月,“鸿基”分两次从H公司进了400箱饮料,4.5万余元货款至今还没收回。
H公司委托的律师专赴工商部门查询,结果发现,根本没有这家叫“鸿基”的公司。10月下旬,H公司向警方报了案。
经初步调查,张倩被认为具有重大嫌疑。此时,她已经调离H公司。经办“鸿基”那两笔交易的H公司业务员吴海龙回忆,他确曾接到过“鸿基”要货的电话,当时还向副总经理张倩汇报了此事,第二天,张倩就拿出一份H公司和“鸿基”的经销协议书,上面已经盖过章、签过字,让吴海龙填好空白格子,然后凭协议书开出送货单和出库单,把货发给“鸿基”。
可按照H公司的规章,使用公章、开送货单和出库单,都得由副总经理张倩和财务经理林宇平双双签字同意才行。公司还规定,每一批货都必须当场银货两讫,除非张和林都同意“特批”。
与“鸿基事件”如出一辙的还有“依思事件”———同样是一家子虚乌有的“上海依思食品发展有限公司”;同样不花钱“购买”了400箱饮料;同样发生在2001年下半年;同样是由张倩、林宇平“特批”,吴海龙经办。
“死敌”怎么会帮忙?
在证据和讯问面前,张倩吐出了压在心底一年之久的秘密。她承认为了把公司的钱财洗进自己的钱包,虚构了“鸿基”,然后私下里把H公司发给“鸿基”的货物低价转卖,所得货款全部收入囊中。在整个过程中,林宇平都是她的帮手。
张倩检举林宇平,倒让警方迟疑了一阵子———他们调查过H公司的不少员工,没人相信林宇平会和张倩“勾结”,“她俩可是闻名全公司的死对头啊。”
2001年12月,闻知风声的林宇平向警方投案自首。
真相大白。但仍有一个问题困扰着许多人———是什么原因,让两个“死对头”变成了“一根绳上的两只蚂蚱”?
为什么水火不容?
2000年6月张倩当上H公司副总经理时,只有25岁。高中毕业,她便开始打拼社会,做过文员、秘书和房产销售经理。H公司是她的第四份工作。林宇平比张倩整整大10岁,1999年1月,她从H公司南京分公司调入上海分公司出任财务经理。两人的办公室仅一墙之隔,可无论在工作上还是性格上,她俩都彼此看不顺眼。
张倩觉得林宇平老是利用职权故意让她难堪,“为了打开上海市场,我有时允许经销商先提货、后付款,但她(林宇平)就是不肯答应,生意坏掉不说,业务员都在背地里嘲弄我,‘这么点小case也搞不定,还当什么副总。’”
林宇平却说张倩老是给她添麻烦:“她经常超额报销业务费,把生活用品的发票都塞进来,她是副总,我当然只好眼开眼闭,到头来却要挨上司责骂。”林宇平还极为反感张倩表里不一的为人,“当面还算客客气气,背后却经常奚落我。我有时外出一小会儿,她便故意在其他员工面前大喊大叫:‘林宇平怎么又不在了!’”
H公司一位员工告诉记者,林宇平是资深员工,眼看年纪轻轻的张倩“窜”得这么快,心中不免嫉妒,这也是造成两人不和的原因之一。
一对“死敌”心照不宣
张倩和林宇平惟一的“共同语言”是发泄对公司的不满。
林宇平难以忍受总公司的“管头管脚”,“他们管得太严了!连促销赠品略微超额这样的芝麻小事,他们都会三番五次地追问我。因为一点微不足道的小差错,我被扣了好几次工钱。”
张倩则抱怨自己拿得太少。“以我现在的职位,不该只拿这么点。曾有同事跳槽到别的外企,职级比我低,收入比我多一半。我心里能平衡吗?”
“既然公司亏待我们,我们为什么不从公司捞一点呢?”相同的念头使两个“死敌”变得心照不宣。同在公司的管理层,张倩和林宇平都发现了可钻的空隙———H公司曾遭遇到一些赖账户,一直拖欠货款,最后人去楼空。对于这些坏账,公司往往不了了之。
密谋,在张倩的办公室里展开。
男友冒充订货人
2001年8月,经过几个月的反复商议,张倩和林宇平终于动手了。张倩取出自己公司的营业执照,依样画葫芦,伪造出“上海鸿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随后又刻了“鸿基”的合同专用章。林宇平如法炮制了“上海依思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谁来冒充“鸿基”订货人呢?张倩说动自己的男友,让他用新买的手机充值卡打手机给H公司资历最浅的业务员吴海龙,说“鸿基”急着要200箱饮料。吴海龙忙向分管销售的张倩请示,张倩拿出一份已经盖上“鸿基”专用章的经销协议书,说“鸿基”已经跟她打过招呼,让吴海龙尽快把单子开了,先发货、后取款。虽然有疑惑,但反正有副总批示,又能算自己的指标,吴海龙何乐而不为?
而张倩早已联系好的一家经销公司,冒充“鸿基”把货提了出来。张倩以每箱100元的价格成交,经销协议上的价格是每箱112元。第一笔2万元赃款到手,张倩分了一半给林宇平。
此后3个月里,H公司又和“鸿基”做了一笔“生意”,和“依思”做了两笔。两人从中各收进3.9万元。
日前,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对张倩和林宇平提起公诉。(编辑:dicki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