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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府:十项措施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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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4 08:50:23
南方网
符信、汤贞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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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6月3日上午,国务院召开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做好2003年高校毕业就业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会议之后,省政府接着召开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鸿忠出席会议,副省长宋海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广东省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今年是广东省高等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后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毕业生人数11.23万人,首次突破10万人,增加的幅度较大,达25.84%。但社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总体需求没有明显的增长,社会对毕业生的需求结构产生新的分化,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因此,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比较严峻。目前,由“非典”疫情的影响,集中式的毕业生供需见面活动已经全部停止,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招聘和录用也相应停止或推后,严重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签约。
面对严峻的形势,宋海对做好今年和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十项措施。第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级政府主管领导、各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确实负起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第二,各级政府和各高校要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防止因为就业问题而引起影响高校和社会稳定的事情发生。第三,充分发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省教育、人事、财政、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市要参照建立相应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调机构,统筹研究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第四,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投入,建立功能完善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实现网上“双向选择”提供条件。第五,坚决清除阻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地方性政策,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切实落实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第六,切实做好毕业生接收和毕业生离校过程中的预防“非典”工作。第七,建立待就业大学毕业生培训制度,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第八,建立待就业大学毕业生社会保障制度。省教育、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和措施,对毕业离校时尚网站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系统。第九,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机构、经费“三到位”。第十,实行“三个相适应”的运行管理机制。即做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高校的事业发展规模相适应,与专长设置相适应并适度挂钩,与高校办学水平的评估相适应并适度挂钩。(编辑:di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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