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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中介不得招聘六类人才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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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9 10:00:56
中国青年报网络版
记者邓琮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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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有关负责人今日在答记者问时介绍,根据新出台的《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不得招聘6类人才出境。
这6类人才包括:正在承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国家公务员;由国家统一派出而又未满轮换年限的支援西部开发的人员;在岗的涉密人员和离岗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有违法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或者需经批准方可出境的人员。 (编辑:di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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