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目前我国维权法中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得最彻底、最完善的大法《职业病防治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昨天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总工会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重视宣传贯彻工作。
据悉,广东是近年来全国发生职业病危害新问题最多的省份,发现职业中毒的种类也是全国最多,1992年至今已发现11种职业中毒。《职业病防治法》的制定和正式实施对广东意义尤其重大据统计,广东省大大小小的企业多达50万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就有1200万人,恶性中毒事故时有发生。近年来30多人以上苯中毒的就有2起;一家宝石加工厂就发现近40例矽肺病人;1996年最严重的一次正乙烷中毒有76人中毒;而引起严重肝脏损害和皮肤损害的三氯乙烯中毒也达100多例。不时发生的中毒事件给我省造成了数千万元的经济损失,所以职业病防治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问题。所以省分管领导要求要积极动员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督促、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广东省卫生厅和广东省总工会的《通知》转发了卫生部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文件,并指出,《职业病防治法》科学地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职业病防治的成功经验,将行之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该法的颁布实施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权益的一件大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要从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宣传贯彻活动,使《职业病防治法》深入人心,确保取得预期效果。并确定4月25日至5月1日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据本法主要起草人、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长黄汉林介绍,该法为劳动者的知情权、接受培训权、健康保障权、职业卫生防护权、检举权、控告权、紧急避险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一些特殊劳动者权的保障,如对未成年工、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劳动者遭受职业病损害后的保障,都规定得很全面很具体。明确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义务职责,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违法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文明生产。无论是对全国或是广东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编辑:di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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