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调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深入学习和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部署全国的宣贯活动,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卫生部决定召开这次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贯会议。上午,部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背景,颁布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的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对如何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就如何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认真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中肩负的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制定的,它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部非常好的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明确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劳动者、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同时还规定用人单位还必须遵循建设项目预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三同时”审查制度等预防职业病的规定,力求在把预防控制措施提前到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阶段,从根本上控制和消除职业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根治手段,但是可以预防的,控制职业病必须从源头抓起,从预防着手。只有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责任,预防职业病的各项措施才能真正得到落实。
(二)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这些权利有: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职业病人有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和获得赔偿的权利。与此同时,《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用品,及时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从而明确了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三)卫生部门的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在整部法律中规定了卫生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有二十多项,我把他归纳为以下九个方面:
1、实施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包括①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审查;②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与监督;③“三同时”的审查;④对用人单位执行国家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⑤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规定和使用管理;⑥对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和首次进口的化学材料的监管;⑦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采取临时控制措施;⑧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等等。
2、制定并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组织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4、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包括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资质认证以及日常管理等等。
5、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6、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专家库、职业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进行管理。
7、对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的监管。
8、规范执法程序、管理执法队伍、实施执法监督。
9、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公布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四)政府与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防治工作的责任。这些规定,要求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责,互相支持,协调一致,这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
二、认真做好法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增强职业卫生法制意识。《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职业病防治领域一部最基本的法律,是我们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要真正得到贯彻实施,就必须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掌握法律条文及其内涵,提高职业卫生的执法意识。只有做到知法、懂法,才能够自觉守法、用好法,才能正确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学习法律要以增强法制意识、落实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学习要有重点,有针对性,有计划,有检查,要讲求实效。
第二,要加快配套法规和标准的建设步伐,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需要有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也需要有配套的标准,否则,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就是一句空话。卫生部正在加紧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审查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等二十多部配套规章、技术性规范,已经部署对现行职业卫生标准进行清理,这些法规的制定工作要抓紧落实,尽快出台,以满足《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的需要。同时,也希望各地遵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研究起草地方的法律规范,使《职业病防治法》在各地都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第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职业病防治法》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监督管理权力,同时也明确了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不辜负人民的希望。建国以来,我国已逐步建立了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仅在80年代,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就投资1亿4千多万元,支持和装备各级职业卫生机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卫生部门已经建有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一些工业总公司和大型企业也建有职业病防治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网络,近十万人从事职业卫生工作。卫生部为了加强对全国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成立了全国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并设立了七个区域中心。去年卫生部又成立了中毒控制中心,逐步形成了全国中毒控制网络。但是,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我们的卫生执法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各地要认真研究这些问题,加快卫生监督体制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步伐,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队伍的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职业病防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四,加强技术保障体系的建设。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关系到职业病防治法能否公正、有效地实施。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各地要严格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资质认证工作,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准入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技术水平。同时,职业卫生技术机构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还承担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工作,这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必须要有严格的程序和技术性规范,保证这项技术性仲裁工作的公正、公平。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关心职业卫生技术机构的发展,在政策上、资金上、人才上给予必要的支持。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要完善内部管理,提高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和出证管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三、统一部署,切实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与宣贯工作
《职业病防治法》要得到贯彻实施,认真学习、宣传这部法律,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卫生法制意识是非常重要的。要使用人单位、广大劳动者和社会方方面面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理解和支持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必须大力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会前,我们已经起草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工作意见(讨论稿)》,供大家会上讨论。下面,我就如何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工作提几点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我们一定要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卫生系统学习宣贯《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机关干部及领导、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与队伍是重点对象。同时还要在工会组织的支持下,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广泛宣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联系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加强指导和监督,要把《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2、目标明确,突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目的是要增强全社会职业卫生法制意识,增强卫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职业卫生执法队伍的素质、提高执法水平。宣传工作要突出重点,要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立法的宗旨、重要意义和对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作用,用人单位在保护劳动者健康方面的责任,劳动者的健康保护权益以及其他重点内容,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为《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3、抓好重点宣传活动。首先,从现在到明年春节这段时间里,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的意义和特点。宣传要要步骤、有声势、有力度,要讲求实效。要在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宣传文章和专题报道;要召开职业病防治法新闻发布会和宣贯大会;要举办各类培训班;要制作《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等;要统一规定宣传活动标语口号,供各地宣传中选用。要抓紧组织《职业病防治法》的宣教材料和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委,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编写《职业病防治法释义》等参考资料。
其次,从2002年3月到5月1日,按计划,《职业病防治法》主要的配套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都要出台,在此期间要结合学习贯彻新的配套法规和标准,深入系统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要召开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会,全面部署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召开职业病防治法高层研讨会等等。此外我们建议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法制宣传和咨询,唤起社会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注。
然后,明年5月至10月底,结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宣传培训活动。要举办职业病防治法执法高级培训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在《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一周年期间,举行纪念活动等等。
同志们!《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要求全社会和各级政府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要求用人单位知法、守法;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要求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赋予我们的各项职责,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作出我们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