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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白领”患上颈肩病不属法定职业病
 
2002-04-27 14:32:57 南方网 庾燕琼、通讯员广卫 
 

  南方网讯   记者庾燕琼、通讯员广卫报道,一些“白领”长期从事电脑工作,出现“干眼症”、颈椎病等疾病,是不是属于职业病呢?记者今天(4.12)从广东省卫生厅了解到,根据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这些疾病没有被列入法定职业病,日前国家卫生部对此也作出相关解释称,这些疾病目前只能称之为“职业相关疾病”,暂不能用法律来规范。

    据了解,在广州市不少“白领”提出这样的问题:由于长时间从事视屏作业、电脑工作,结果引起的视力下降(“干眼症”)或颈肩综合征,以及职业压力过大造成的心理紧张等,有许多从事相关工作的“白领”读者关心对此特别关心,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出台后,是不是将其纳入法律规范范围?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暂时还不属于法定职业病 。日前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有关负责人也专门对此解释说,上述病症可称之为职业相关疾病,目前还不能用法律来规范,这主要是由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特点决定的。

  据介绍,《职业病防治法》具有一定适用范围,“法定职业病”的概念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第二,列入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此外,还必须有一个前提条件,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形成劳动关系(个体劳动不纳入职业病管理)。在日前卫生部和社会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职业病分类目录》中,法定职业病被界定为10大类117种,从该名单可看出,《职业病防治法》首先解决的是对职工健康危害最严重的职业危害,如粉尘、放射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

    国家卫生部有关负责人日前解释说,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社会保障赔付能力有限,因此《职业病防治法》目前只能是“雪中送炭”。不过,法定职业病名单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该名单也会不断随之修订。至于说像视屏操作等职业相关疾病,虽然目前不列入法律适用范围,但完全可以用行政、教育以及健康促进等手段加以管理。 (编辑:dick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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