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一、引进学术带头人
1、 入选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或已培养一届以上博士研究生的正高职称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如是两院院士,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其它重大研究项目;
(3)近五年内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本学科建设和学术队伍建设的能力。
2、政策保证
(1)科研资助经费:自然学科100万元左右人民币(视科研实施计划而定);人文社会学科30万元左右人民币(视科研实施计划而定);
(2)岗位业绩津贴:在聘任期间内,除国家工资之外,学校每年发放10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其他业绩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3)住房:在聘任期间内,提供130平方米住房一套;
(4)工作条件:优先安排办公用房和实验用房,配置电脑一台,安装电话一部;
(5)妥善解决配偶、子女的工作问题;
(6)安家费:博士生导师2.5万元,教授1.5万元。
二、引进学术骨干
1、入选条件
(1)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或其它较大研究项目;
(3)近五年内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
2、政策保证
(1)根据其科研实施计划提供适当的科研资助经费;
(2)岗位业绩津贴:在聘任期间内,除国家工资之外,学校每年发放4 万元人民币岗位津贴,其他业绩津贴按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3)住房:在聘任期间内,提供90平方米住房一套;
(4)工作条件:学校优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条件,配置电脑一台,安装电话一部;
(5)妥善解决配偶、子女的工作问题;
(6)安家费:博士生导师2.5万元,教授、博士后1.5万元,博士1.2万元。
三、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申请程序
(1)个人资料: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学位证书和任职证书、重要社会兼职;
(2)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果的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3)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可以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4)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5)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6)主要在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7)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
四、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胜任高校教师职务的基本条件。
优惠待遇:
(一)安家费1.2万元;
(二)住房:提供三房一厅过渡住房一套;
(三)科研经费:提供1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四)配备专用电脑一台,免费安装电话一部;
(五)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
07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xls
07学术骨干、带头人需求信息。xls
专职学生管理干部招聘
为加强大学生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力量,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学生管理干部,现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共21人。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区内外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德才兼备,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服从分配。
2、具有研究生学历,毕业时获得硕士学位,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中共党员。
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和管理类专业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