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宣布,接收2007年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已经开始,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参照《广东省招录人民警察办法》的要求,在全国的“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录80名消防警官。其中,男生72名、女生8名。
据了解,大学毕业生被省公安消防总队录用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及所属的县(市、区)消防大队、中队工作,主要从事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部队行政管理工作。省公安消防总队热烈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大学生积极报考,1月1日—1月10日,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登录广东消防网(http://www.gdfire.gov.cn/),进入“接收大学生”专栏,点击网上报名即可根据提示和要求开始报名,省公安消防总队将根据报名的大学生在网上的报名信息及时在网页上给予反馈。
联系电话:020—87119037 ,传真:020—87119047 ,联系人:吴晓俐,E—mail: gbc119@21cn.net。
编辑:燕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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