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编辑:您好!
我现在所住的地区要进行拆迁,由于我家是属于低保家庭,按照新出台的廉租房政策我们可以享受,但是由于我现在的房屋要拆迁,拆迁单位会给一定的拆迁补偿款,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如果领了拆迁款后,能否再申请廉租住房?
■读者 王南
王南:您好!
在拆迁区内属于低保家庭或优抚家庭的,在拆迁时,根据规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自愿选择:申请廉租住房或领取拆迁补偿款。其中,对于领取拆迁补偿款的家庭,无论是否属于低保家庭还是优抚家庭的,都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
但是,如果您选择了承租廉租住房,那么像您在拆迁时所得的拆迁款须委托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进行专户存储。等到您的家庭月收入水平提高后,并退出廉租住房时,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将您的拆迁款连本带息再退还您,您就可用这些拆迁款来解决您的住房问题。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02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