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站内检索
 
频道首页
焦点新闻
法律评论
立法动态
经济法制
要案关注
法律顾问
律师律所
司法考试
 
- 精彩推荐 -
· 一夜豪赌20岁女孩输掉17万 潜逃半年多被抓(图)
· 广州街头手机偷拍严重 女士“春光照”网上流传
· 家电企业首例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 四川长虹胜诉
· 2003年全国537名县处级以上官员因腐败而被判刑
· 辽宁摧毁一买卖妇女黑市 买老婆还有“试用期”
· 北京警方端掉色情发廊 当场抓获的嫖客竟是道士
· 一六旬老妇荒淫透顶 将智障干女儿献给情夫泄欲
· 广州娱乐场所频发性犯罪 男子迪厅跳舞轮奸舞伴
- 法制专题 -
· 十届人大常委会八次会议
· 四月新实施法规解读
· 十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
· 三月新实施法规解读
· 防盗防骗绝招大揭秘
· 二月新实施法规解读
· 一月新实施法规解读
· 十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
· 十二月新实施法规解读
· 第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您现在 南方网首页 > 法制频道 > 法制专题 > 宪法宣传 > 宪法宣传关键词

土地征用

2004年04月20日 16:07 新华网 

 
南方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
③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

  南方网讯  王兆国在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王兆国说,这样修改,主要的考虑是: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主要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

  他说,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关于土地征用的规定,以及依据这一规定制定的土地管理法,没有区分上述两种不同情形,统称“征用”。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收;又规定了临时用地的情形,实质上是征用。为了理顺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征收、征用而发生的不同的财产关系,区分征收和征用两种不同情形是必要的。(编辑:离地七寸)

返回上页】【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首页 要闻 中国 广东 国际 港台 社会 法制 专题 动漫 财经 体育 娱乐 教育 科技 IT 房产 旅游 人才 汽车 女性 订报 English 社区
本网站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证020074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