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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对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证券交易营业部原负责人章志成涉嫌集资诈骗、挪用资金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章志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1997年2月至2001年5月间,章志成利用其在“申银万国”金华证券交易营业部主持工作的身份,擅自以“申银万国”金华营业部的名义,以支付高额回报和承诺定期还本付息等为诱饵,共向9人和4家信用社非法吸收资金8158.9万元。
章志成将这笔资金转入自己控制使用的21个股票账户,用于自己炒股、购买土地和房产,以及到澳门赌博挥霍等。至案发时除已归还非法集资款2980万元外,尚有5178.9万元未归还。2001年12月1日,章志成在无法弥补巨额损失的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另据查明,1998年10月,章志成将单位的200万元资金转入张某个人账户借给他人炒股,直至2001年11月30日才从张某个人账户转回这笔资金。一审判决后,章志成当庭表示不服,并决定提出上诉。(编辑:离地七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