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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证号:190098111710)。 王思鲁,男,广东省化州人,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国家计划内),通晓普通话、广州话及日本语。现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业律师,职业演讲师,业余擅长政治谋略及商战策划,爱好品茶及顶级的对话。基于精力及志趣、特长的考虑,除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外,仅受理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刑事辩护、主办争议标的额300万以上的金融房地产、公司法律服务(包含涉外性质)方面重大疑难案件(300万以下的案件交由团队骨干成员办理)及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办案之余,喜欢作大型巡回法律实务演讲。律师费则按法定标准最高档次收取。
王律师法律研习、实践近二十载,有坚实的法律基础及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重大疑难案件辩护,酷爱高层次、规模宏大的职业演讲,以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毒品犯罪辩护成名,并以刑事法、金融房地产法、公司法法律服务饮誉社会。
王律师办理各类法律事务逾千件,其中名要案数十件:如被《人民日报》、《羊城晚报》、《东方日报》等海内外众多媒体报道过的广州武警指挥学校就韶关"奸淫卖花女"事件诉羊城晚报社名誉侵权案(和解)、谢某诉王某的"第一起房改房产权纠纷案"一、二审(反败为胜)、花都华港电子厂诉东正电子仪器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申诉(和解)、"巨贪"原广州市交警支队队长张某串案原某交警大队队长王某涉嫌重大受贿等五项指控罪案("判二缓三")、"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的第一案"(为马某涉嫌贩毒辩护)、前三水市委副秘书长陈某涉嫌共同巨额贪污案二审(以受贿罪改判陈有期徒刑十五年,改变了一审判决对陈贪污罪的定性和"死缓"的量刑)、"粤西反黑第一案"(为李某涉嫌多宗共同绑架辩护,"两年六个月")、陈锦洪状告佛山市经委索赔6200万元的行政侵权案(反败为胜,被称为"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王某涉嫌巨额虚假注资及合同诈骗被判无罪案等大要案、雷某贪污受贿案(庭后控方申请撤回起诉无罪释放)等等。其中数辩例入选《著名律师辩护词精选》或《最高院公报》。
办案之余,王律师善于把实践提升为理论精品,在《人民日报》、《中国律师》、《法制日报》、《律师与法制》、《法学与实践》、《现代法学》、《中央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刊物发表《再论受刑事追诉者的沉默权规则》、《证据不足 疑罪从无》、《再论财产刑的存废》、《入世与法院改革---来自律师界的呼声》、《跨世纪的中国律师断想》、《司法公正-中国老百姓的世纪梦想》等论文、杂文、随笔六十多篇,其中有些文章引起中央高层及立法部门的注意;著作有《中国著名律师王思鲁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中国40位大律师的成名案例--探索大律师人生轨迹,开启成功之门》、《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古今中外刀下放人案例透视》、《动人的篇章――王思鲁律师刑辩艺术鉴赏》、《刑讯逼供系统控制论》等;参与编写政法院校统编教材《刑法教科书》,被行内人士称为"学者型律师"。
由于王律师在律师事业上的卓越表现,新华社、《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广州日报》及《信息时报》等媒介对王律师业绩有过专题报道,如:2001年3月31日《广州日报》"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2002年新华社专访《魅力不仅仅在于雄辩――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梦想与辉煌--来自广东律师界的报告》)、2002年《律师与法制》第4期对王律师作封面人物及题为《跨世纪的"金牙大状"――解读学者型律师王思鲁》的专题报道。
高级别的、规模宏大的职业演讲是王律师一大爱好:如在2003年10月广州市政府组织的市属国企处级领导培训班上(共四期),王律师应邀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由于此报告产生极大的震憾力及幅射力,王律师应邀到广州汽车工业集团、广州纺织集团、广州钢铁集团、广州轻工集团等单位作了同题报告。2003年11月王律师还应广州市人事局的邀请,给广州市部分公务员(部队团级转业干部)作了题为《从政职务犯罪风险防范》的演讲。2004年12月18日,王律师应中山大学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的法律应对方案》的主题演讲,2004年12月20日《新快报》对这一盛会作了整版报道。
王律师在网上亦有极高的关注度,在搜狐、163、百度等大型网站中关于王律师的记载排在中国知名律师的前列。在大型网站南方网中,王律师被选为南方知名律师推荐(王思鲁律师声明:王律师每年都收到类似于"全球华人名人堂"、"中国名人录"等邀请函逾百封,基于风格上的原因,王律师致力于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以高度的敬业精神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王律师拒绝任何形式的嘉奖及入选各种名人录,拒绝以此类有偿方式沽名钓誉,扩大社会影响。)
信念:坚持做亲力亲为的实战派律师、不做只管人不管事的律师老板; 爱好:酷爱律师这个备受争议的职业,把她作为生命的一部分;特别关注刑事辩护、金融房地产及公司法律服务。 个性:十分欣赏有才华而又落落大方的朋友;十分讨厌"铁公鸡"型的各类人等,不管他有多少钱、多大权或多高的声望。 感叹:自以为自己对社会了解已很深,但仍然发觉社会是一本深不见底的书,自己还是小学生。 理想:做一个无愧于时代的、能给子孙后代及社会留下深刻记念的优秀律师。 风格:强有力的法律帮助、强有力的媒体监督、强有力的官方反映三管齐下,围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一焦点而展开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工作。万变不离其宗,其中可以万变。 接案:一般只接特长范围内,自认有把握的大案,不排斥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 后悔:为什么不更早一点做律师这一个神圣、自由的职业。 庆幸:我始终没有为在"人面兽心"型的官员及"维利是图"型的商人所迷惑,坚持走自己的路,并"一意孤行"、"孤芳自赏"。 所得:尊重、自由、财富、幸福的家庭,特别是聪明的女儿。 佩服:我们国家象马军那样的律师多一点就好了;象《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那样的媒体越多越好。 忧虑:没有身体可以支撑心中的律师事业,没有自由可以支撑弘扬法治;没有力量能彻底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困惑:一直死守着收费低、付出多、难度大、风险高的刑事辩护,不知何时储备足够的钱,筹建一间以刑事辩护和房地产、公司法律服务为特色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遗憾:面对已被打入冤狱的弱者我无法为她洗雪冤情;面对自己已投入身心的案件,没能如愿如偿。 开心:一场艰难的血战后,大获全胜而庆功,一醉方休时。 哭泣:暴风雨过后不见彩虹,你的冤情我已用心,但无力回天。 业余:与密友品茶、喝酒时,灵感会瞬间涌现。 命运:我知道我这种活法会早死,但关心的不是寿命的长短,而是活得是否有价值:我满足了吗?我为家人,为社会做了什么?我的死亡会不会给家人,给社会带来遗憾? 特征:身上、脸上留下意外烧伤的大块疤痕,这是我的最大特征。这是经历生死博斗留下的记念,我经常自我安慰:火都烧不死,好啦,还怕什么! 缺点:我深爱着律师这个行业,我深爱着刑事辩护这一苦差而不怕面对各种非议和压力。这也是优点吧? 用人:喜欢用一些有很高的法律操作发展潜质而不好高骛远的年轻人。 吃饭:特别喜欢家乡菜和湘菜,但什么菜都吃。认为东西南北中,走四方,吃四方是思维开放,身体健康的标志。 隐患:万一我不能再说话,不能再写文章或者我不能再思考,那怎么办? 评价:很多人是这样说:一个很有个性,很有才华,很适合做律师的"怪人"。 攻击:同行说我抢了他饭碗;对方当事人说我诋毁了她;也有时候,自己的当事人说我没有帮到他(我内疚,我遗憾,但我已力尽所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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